当前位置: 权责清单 > 水利局
对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对主体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 对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对主体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日博体育在线,日博体育官网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2/10/10 1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