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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集乡地震应急预案

信息索引号: NGXJ-1201-2015-00001 发布日期: 2015-07-29 录入人员: dzxiaji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夏政[2015]14号

关于印发夏集乡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夏集乡地震应急预案》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夏 集 乡 人 民 政 府
                          二O一五年五月十日
                    
               夏集乡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楚,使地震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1、以现行行政管理区域为主体进行组织。
    2、乡生命线系统的应急由行业统一指挥,包括交通、供电、供水、医疗、通讯、粮食、水利等,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负责协调。
    3、临震预报发布后,立即组建我乡各级、各专业防震减灾指挥机构,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迅速到岗履行职责。
    4、临震期间,实施各系统、各部门的应急预案,避震疏散场地全部开放,全乡工作重点转移到抗震防灾方面。
    5、遇突发性地震,震情就是命令,各级指挥人员震后迅速到岗,成立临时指挥机构,参照实施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省、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夏集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我乡所处的邓州市位于华北地震带与华南地震带的交界位置。近年来,外地地震时,我乡有明显震感。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夏集乡人民政府在地震临震预报或地震发生后,实施应急指挥的总方案,适用于夏集乡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的应急工作。
    二、应急体系及职责
    (一)乡政府应急机构
    乡政府设立乡防震减灾指挥部,杨柯乡长任指挥长,主抓科技工作的郑祥副乡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乡政府各办、中心、所和乡直各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抗震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
    在地震应急期间,乡防震减灾指挥部立即转变为乡抗震救灾指挥部,乡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随之转变为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的职责
    1、接受党委、政府和市防震减灾部门关于防震减灾的各项指令;
    2、根据上级通报情况,对乡政府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
    3、掌握灾区的灾情、社情、民情以及各村和有关部门(单位)防震减灾指挥机构的运作情况;
    4、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各专业组的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分布安排专业队伍;
    5、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防(抗)震减灾部门对防(抗)震救灾的各项指示;
    6、统一安排调用批准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
    7、听取和审核地震震情、灾情及损失评估报告,并提交乡政府批准:
    8、执行乡党委、乡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三)乡防震减灾指挥部各紧急支援部门分工
    1、综合组
    主要负责单位:乡指挥部办公室。
    任务: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协调、督促各部门、预报区、灾区村的地震应急工作;及时收集上报震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地震应急工作建议;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审核地震新闻宣传报道,参与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负责指挥部上下联络事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地震监测及震灾损失评估组
    主要负责单位:社会事务办、震区村委会。
    任务是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完成以下工作:迅速测算地震要素,落实震中位置,报告乡政府及指挥部;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邻区的监测工作;收集和汇总震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和市地震办保持联系;在地震现场进行地震趋势跟踪;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地震破坏情况,统计人员伤亡,进行震灾损失评估;确定地震烈度;编写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
    3、人员抢救及工程抢险组
    主要负责单位:乡人武部。
    任务:负责协调指挥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震区村和单位进行工程抢险和修复以及震区水、电、气、排污等重要设施的抢险和修复。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主要负责单位: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
    任务: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协调有关方面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帮助指导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人畜间疫情控制;及时监督、保障灾区的饮水用水源、食品的卫生,监测疫情动态等。
    5、紧急救援组
    主要负责单位:劳保所、中心学校。
    任务: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尤其是灾区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筹集,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灾区粮食与生活必须品的供应;搭建临时居所;调配救灾物品;转移和安置灾民;修复、重建受损学校,恢复灾区的教学生活秩序。
    6、基础设施保障组
    主要负责单位:经济发展办、供电所、交管站。
    任务:经济发展办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商修复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特殊情况下可调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前线指挥部通信畅通。供电所负责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恢复灾区供电。交管站负责组织修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铁路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转运伤员,疏散灾民。
    7、应急资金保障组
    主要负责单位:财政所、劳保所。
    任务:负责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做好应急救济资金的发放。
    8、次生灾害防御组
    主要负责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村乡建设发展中心、国土所。
    任务:指导、协调本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对本系统处在灾区的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避免或减轻危害。
    9、治安管理组
    主要负责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任务: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点和要害部门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10、宣传报道组
    主要负责单位:党政办。
    任务:负责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平息地震谣传,安定民心。
    11、统战事务组
    主要负责单位:党政办、劳保所。
    任务:负责接收管理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捐赠、救助款物;负责安排、接待处于灾区的外地人员。
    三、应急响应
    (一)临震应急反应
    省政府发布地震短期预报或市政府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召开乡防震减灾指挥部紧急会议,通报震情;
    2、决定是否启动乡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启动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准备,全乡各应急部门做好启动各自应急预案的准备;
    3、加强和上级地震部门的密切联系和沟通,适时报告震情;
    4、决定临震区群众疏散外宿避震的时间和范围,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必要时,发布避震通知,按方案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5、乡人民政府及各单位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重要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的防护情况,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物品的准备工作,决定本区范围内防震救灾所需用物资、交通运输工具、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紧急调用;
    6、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持社会安定
    (二)轻微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轻微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2、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3、加强应急值班和对宏观异常现象监测,及时向市政府地震办报告;
    4、组织人员配合市地震灾害评估人员进行震灾评估;
    5、及时平息地震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三)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启动本级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领导本地的地震应急工作,各抗震救灾专业组到岗到位,开展工作:
    2、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地震规模,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并立即向市政府、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告;
    3、根据实际情况请求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邻近乡乡政府对灾区进行支援;
    4、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抗震救灾一线(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做好工程抢险、人员救护与卫生防疫、震情、灾情监视工作;  
    5、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努力保障灾民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安置和疏散灾民;
    7、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受、调配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监督使用;
    8、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
    9、组织人员配合市地震工作人员进行震后趋势判定,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10、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11、认真执行市政府和市抗震减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述工作,在市政府和市防震减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并加强与市政府和市抗震减灾指挥部信息的沟通,确保救灾工作有效开展。
    (四)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领导本地的地震应急工作,各抗震救灾专业组到岗到位,开展工作;
    2、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地震规模,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并立即向市政府和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告;
    3、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组建抗震救灾一线(现场)指挥部,随时向市政府、市应急委、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震情和灾情,请求上级政府的紧急支援,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4、在乡政府和乡抗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抗震救灾专业组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全力开展各项工作;
    5、向上级提出需要救助项目的建议;
    6、做好宣传报道,平息地震谣传,维护社会安全。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将震情、灾情通过各种渠道上报乡政府和乡抗震减灾指挥部,并全力组织干部、群众,积极进行自救与互救,组织、指挥、协调好本区域的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五)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影响全乡的强有感地震发生后,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地震部门报告本乡震情,加强与上级的信息沟通;当发生地震谣传时,要迅速进行调查,向市政府汇报,澄清事实,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辟谣,解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防震救灾纪律
    临震和震后应急期间,乡内各单位人员、装备、物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动。震情、灾情由现场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统一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在地震应急抢险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急保障计划及其他事项
    各村委会、乡政府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及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报乡防震减灾指挥部备案。
    本预案与《地震应急预案》对接,是《夏集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预案与各村委会、乡政府各部门、乡直各单位应急预案配合实施。
    乡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夏集乡防震减灾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夏集乡防震减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杨  柯  乡长
副指挥长:郑  翔  副乡长
          陈  伟  乡武装部长
成    员:
          韩文光  乡纪委副书记
          陈雷震  乡综治办副主任
          万中心  乡财政所所长
        杨存怀  乡派出所所长
        陈  雨  乡人劳所所长
          史坚毅  乡中心学校校长
          陈可用  乡国土所所长
          刘晓哲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丁  辉  乡村镇发展中心主任
          张子晓  乡卫生院院长
          门道速  乡供电所所长
          刘秀亭  乡交管站站长
          王士铎  乡科技助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士铎同志兼任。

 


夏政[2015]14号

关于印发夏集乡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夏集乡地震应急预案》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夏 集 乡 人 民 政 府
                          二O一五年五月十日
                    
               夏集乡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楚,使地震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1、以现行行政管理区域为主体进行组织。
    2、乡生命线系统的应急由行业统一指挥,包括交通、供电、供水、医疗、通讯、粮食、水利等,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负责协调。
    3、临震预报发布后,立即组建我乡各级、各专业防震减灾指挥机构,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迅速到岗履行职责。
    4、临震期间,实施各系统、各部门的应急预案,避震疏散场地全部开放,全乡工作重点转移到抗震防灾方面。
    5、遇突发性地震,震情就是命令,各级指挥人员震后迅速到岗,成立临时指挥机构,参照实施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省、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夏集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我乡所处的邓州市位于华北地震带与华南地震带的交界位置。近年来,外地地震时,我乡有明显震感。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夏集乡人民政府在地震临震预报或地震发生后,实施应急指挥的总方案,适用于夏集乡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的应急工作。
    二、应急体系及职责
    (一)乡政府应急机构
    乡政府设立乡防震减灾指挥部,杨柯乡长任指挥长,主抓科技工作的郑祥副乡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乡政府各办、中心、所和乡直各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抗震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
    在地震应急期间,乡防震减灾指挥部立即转变为乡抗震救灾指挥部,乡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随之转变为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的职责
    1、接受党委、政府和市防震减灾部门关于防震减灾的各项指令;
    2、根据上级通报情况,对乡政府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
    3、掌握灾区的灾情、社情、民情以及各村和有关部门(单位)防震减灾指挥机构的运作情况;
    4、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各专业组的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分布安排专业队伍;
    5、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防(抗)震减灾部门对防(抗)震救灾的各项指示;
    6、统一安排调用批准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
    7、听取和审核地震震情、灾情及损失评估报告,并提交乡政府批准:
    8、执行乡党委、乡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三)乡防震减灾指挥部各紧急支援部门分工
    1、综合组
    主要负责单位:乡指挥部办公室。
    任务: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协调、督促各部门、预报区、灾区村的地震应急工作;及时收集上报震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地震应急工作建议;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审核地震新闻宣传报道,参与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负责指挥部上下联络事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地震监测及震灾损失评估组
    主要负责单位:社会事务办、震区村委会。
    任务是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完成以下工作:迅速测算地震要素,落实震中位置,报告乡政府及指挥部;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邻区的监测工作;收集和汇总震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和市地震办保持联系;在地震现场进行地震趋势跟踪;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地震破坏情况,统计人员伤亡,进行震灾损失评估;确定地震烈度;编写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
    3、人员抢救及工程抢险组
    主要负责单位:乡人武部。
    任务:负责协调指挥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震区村和单位进行工程抢险和修复以及震区水、电、气、排污等重要设施的抢险和修复。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主要负责单位: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
    任务: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协调有关方面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帮助指导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人畜间疫情控制;及时监督、保障灾区的饮水用水源、食品的卫生,监测疫情动态等。
    5、紧急救援组
    主要负责单位:劳保所、中心学校。
    任务: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尤其是灾区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筹集,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灾区粮食与生活必须品的供应;搭建临时居所;调配救灾物品;转移和安置灾民;修复、重建受损学校,恢复灾区的教学生活秩序。
    6、基础设施保障组
    主要负责单位:经济发展办、供电所、交管站。
    任务:经济发展办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商修复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特殊情况下可调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前线指挥部通信畅通。供电所负责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恢复灾区供电。交管站负责组织修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铁路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转运伤员,疏散灾民。
    7、应急资金保障组
    主要负责单位:财政所、劳保所。
    任务:负责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做好应急救济资金的发放。
    8、次生灾害防御组
    主要负责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村乡建设发展中心、国土所。
    任务:指导、协调本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对本系统处在灾区的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避免或减轻危害。
    9、治安管理组
    主要负责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任务: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点和要害部门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10、宣传报道组
    主要负责单位:党政办。
    任务:负责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平息地震谣传,安定民心。
    11、统战事务组
    主要负责单位:党政办、劳保所。
    任务:负责接收管理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捐赠、救助款物;负责安排、接待处于灾区的外地人员。
    三、应急响应
    (一)临震应急反应
    省政府发布地震短期预报或市政府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召开乡防震减灾指挥部紧急会议,通报震情;
    2、决定是否启动乡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启动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准备,全乡各应急部门做好启动各自应急预案的准备;
    3、加强和上级地震部门的密切联系和沟通,适时报告震情;
    4、决定临震区群众疏散外宿避震的时间和范围,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必要时,发布避震通知,按方案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5、乡人民政府及各单位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重要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的防护情况,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物品的准备工作,决定本区范围内防震救灾所需用物资、交通运输工具、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紧急调用;
    6、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持社会安定
    (二)轻微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轻微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2、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3、加强应急值班和对宏观异常现象监测,及时向市政府地震办报告;
    4、组织人员配合市地震灾害评估人员进行震灾评估;
    5、及时平息地震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三)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启动本级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领导本地的地震应急工作,各抗震救灾专业组到岗到位,开展工作:
    2、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地震规模,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并立即向市政府、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告;
    3、根据实际情况请求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邻近乡乡政府对灾区进行支援;
    4、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抗震救灾一线(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做好工程抢险、人员救护与卫生防疫、震情、灾情监视工作;  
    5、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努力保障灾民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安置和疏散灾民;
    7、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受、调配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监督使用;
    8、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
    9、组织人员配合市地震工作人员进行震后趋势判定,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10、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11、认真执行市政府和市抗震减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述工作,在市政府和市防震减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并加强与市政府和市抗震减灾指挥部信息的沟通,确保救灾工作有效开展。
    (四)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领导本地的地震应急工作,各抗震救灾专业组到岗到位,开展工作;
    2、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地震规模,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并立即向市政府和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告;
    3、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组建抗震救灾一线(现场)指挥部,随时向市政府、市应急委、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震情和灾情,请求上级政府的紧急支援,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4、在乡政府和乡抗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抗震救灾专业组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全力开展各项工作;
    5、向上级提出需要救助项目的建议;
    6、做好宣传报道,平息地震谣传,维护社会安全。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将震情、灾情通过各种渠道上报乡政府和乡抗震减灾指挥部,并全力组织干部、群众,积极进行自救与互救,组织、指挥、协调好本区域的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五)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影响全乡的强有感地震发生后,乡政府和乡防震减灾指挥部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地震部门报告本乡震情,加强与上级的信息沟通;当发生地震谣传时,要迅速进行调查,向市政府汇报,澄清事实,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辟谣,解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防震救灾纪律
    临震和震后应急期间,乡内各单位人员、装备、物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动。震情、灾情由现场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统一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在地震应急抢险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急保障计划及其他事项
    各村委会、乡政府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及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报乡防震减灾指挥部备案。
    本预案与《地震应急预案》对接,是《夏集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预案与各村委会、乡政府各部门、乡直各单位应急预案配合实施。
    乡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夏集乡防震减灾指挥部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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