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
受理机构 |
市公安局 |
需提交材料 |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省辖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
办理流程 |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机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邓州市公安局户政科 0377-62288110转33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