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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发〔2019〕32号 中共桑庄镇委员会桑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桑庄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桑庄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更新时间: 2019-05-28 15:48       来源单位: 桑庄镇人民政府  

 

各行政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南阳市、邓州市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桑庄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桑庄镇委员会

桑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桑庄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

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严控秸秆焚烧、落叶焚烧等面源造成的大气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强化基层行政村(社区)和村民小组秸秆禁烧联防责任,实现全镇“零火点”目标;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有机结合,提高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工作时间

全镇全年实行秸秆禁烧,禁止各类露天焚烧。重点禁烧阶段为夏收夏种(5月15日--6月30日)和秋收秋种(9月6日--11月10日)时节。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使用禁烧宣传车、平安大喇叭播报多种宣传手段进行宣传,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家喻户晓。要求各行政村(社区)在各辖区悬挂横幅不少于10条,手写禁烧标语不少于200条。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各村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各单位管理的直接责任。

1.镇政府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管理区书记为本管理区禁烧主要责任人,包村干部为所包村禁烧具体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所在村禁烧直接责任人分包地块的其他村支两委干部为所分包地块禁烧直接责任人。       

2.农业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农作物秸秆青贮技术推广等饲料化利用作业机械的监管指导“蓝天卫士”值班等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传递信息,并进行有效处置。“蓝天卫士”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遵守24小时值班制

3.派出所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行为和阻碍禁烧工作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经济处罚

4.财政所负责落实秸秆禁烧经费,为禁烧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5.村镇中心重点负责垃圾落叶、枯草等禁烧工作,随时待命,确保出现火情时,消防车辆正常运转,能快速进行处置。 

(三)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四个管理区各成立一个禁烧指挥部,做好本管理区火情应急处置,同时按照统一调配做好配合处置工作

每村(社区)成立不少于5人的禁烧应急巡逻队,24小时进行巡逻巡逻时必须佩戴红袖章,巡逻队名单报镇禁烧办。在重点区域搭建禁烧指挥部,配备桌椅、开水及必要的灭火工具,要求最低配置旋耕耙1台、铁锨5把、扫帚5各村(社区)按照上报的村组干部分包地块情况安排人员在指挥部24小时值守。

(四)强化执法监管。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全天候督导巡查。镇禁烧办设立举报电话(62731282),及时核实查处每一起秸秆焚烧事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执纪问责。

1.经济处罚。(1)辖区内有着火点被国家卫星监控或邓州市级以上秸秆禁烧监督组发现的,按邓州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办理。(2)被镇禁烧督查组发现的,每个火点扣目标管理分1分,每亩地按10堆火计算。(3)辖区内有着火点被省、市“蓝天卫士”监控到,在15分钟之内未及时赶到现场并扑灭的,每个火点扣目标管理分1分。(4)在督查中发现宣传横幅未悬挂扣2分无巡逻队巡逻扣2分指挥部未搭建扣2分指挥部灭火工具及工具不齐全的扣3分未及时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如各类表格填写扣1分。全年无着火点的村(社区)奖目标管理分5分。

2.组织处理。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实施组织处理,被扣第1分的同时,约谈包组村干部环保专干支书;扣第2分同时,支书、村干部做书面检查;扣3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包括对镇、村两级干部的通报、停职和其它纪律处分等。

3.法律追究。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附件:

1.桑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桑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人员名单

3.桑庄镇2019年5--6月蓝天卫士值班表

附件1:

桑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一、人员组成

      王  萌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海洲  人大主席

副  组  长宋书勇  党委副书记

           任  莹  党委副书记

           辛  军  纪委书记

           王  岩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剑  副镇长

           亚  东  副镇长

           程  斐  组织委员

           刘文滨  武装部长

           刘照红  人大副主席、主任科员

           王朝彦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周中会  副乡级待遇干部、农业中心主任

           鲁明泽  副乡级待遇干部

      刘志斌   财政所所长

           宋清健   派出所所长

           廖  萍   党政办主任

           孙     村镇中心主任

           张清尚  西南管理区主任

           芦振昌  东管理区主任

           陈  刚  中管理区主任

           曾纪文  西管理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中心,周中会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禁烧办工作职责

1.对各村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和焚烧行为进行随机巡查。

2.对发生的火情、火警快速查证、处置。

3.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突击性检查。

4.对各村全年禁烧工作进行考评,兑现奖惩。

附件2:

桑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

人员名单

督查一组

王  萌   张  剑  农业中心1人

督查二

王海洲   周中会  农业中心1人

附件3

桑庄镇2019年5月--6月蓝天卫士值班表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5月

6月

王海洲

尹成甫李文波

5、18

宋书勇

  郝海滨

24

619

  

王俊海  

25

720

  军

鲁其恒  

26

821

  岩

尹成甫李文波

27

922

 

  郝海滨

28

1023

  

王俊海  

29

1124

 

鲁其恒  

30

1225

刘文滨

尹成甫李文波

31

1326

刘照红

  郝海滨

11427

王朝彦

王俊海  

21528

周中会

鲁其恒  

31629

鲁明泽

周中会

41730

备注:
1、值班电话0377-62731282,值班室位置在农业中心办公室;
2、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
3、带班领导有事需向书记请假,并请人代班;值班人员有事需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人带班;
4、值班人员监控到火情后,必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所在村,做好监控记录,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重要事项应立即向书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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