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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委群工部制定“四不准”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1-11-18【打印该页】

市委群工部在“转方式、正风气、提效能”活动中,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四不准”,推动信访工作开展。

一是“不准推”。不得以任何理由把信访者拒之门外,坚持“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理难说”现象的发生。

二是“不准拖”。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有能力解决的积极协调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讲明原因、讲清困难,给信访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对于违反政策、事实不清的问题,坚持对信访人进行教育引导,坚决杜绝只求人回去、不求事解决,只讲大道理,不解决具体问题的现象发生。

三是“不准躲”。对于所有信访人和信访件,都要认真对待,积极主动接洽,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实打实接触,不能避而不见。

四是“不准怕”。对于极个别缠访闹访、无理取闹的信访人,要亮明态度,批评制止。决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无原则的让步,防止“稳定一个人,影响一大片”。对那些已经处理到位,仍无事生非,违法上访的个别群众,坚持依法处理。(转自邓州网 作者:邵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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