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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及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7-23【打印该页】

各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

为加强小微及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平稳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意识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与监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为小微、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转变服务理念,在发展战略、市场定位等方面,把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全面梳理和重检各项制度,进一步优化和改进信贷政策,及时清理授信、风控、问责等方面的歧视规定和条款,纠正不利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平等融资的做法,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的融资环境,为小微及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和充足市场空间。

二、倾斜信贷资源,加大支持力度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支持。

(一)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有效供给。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辖内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要不折不扣执行上级行行分配的信贷计划。市金融工作局将按月监测、按季通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计划投放序时进度。

(二)以提高“首贷户”占比为抓手,切实扩大服务覆盖面。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分小微企业客户群体,下沉服务重心,形成小微金融市场既相互竞争、又各有侧重的格局,重点加大对此前在银行系统无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首贷户”的信贷投放力度,主动调查研判小微企业在疫情影响下的生产经营和融资状况变化,着重关注分析“首贷户”融资需求,及时响应。

(三)有效拓宽融资途径。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实际,充分调动信贷、债券、股权、理财、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源,满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多元化、多层次融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通过投资基金、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新的资金运用方式,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支持。

(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有效开展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业务,扩大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规模,稳步开展联合授信试点,防止多头融资和过度融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努力腾挪出更多资金用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

三、着力精准施策,推动纾困解难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分析研判和指导,帮助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纾困。

(一)落实差别化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客观对待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既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式的断贷、抽贷和压贷,又要避免“一哄而上”式的送贷。对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无异常、信用记录良好、贷款风险分类正常的存量小微企业客户,如暂时出现资金困难,要特事特办、应贷尽贷,给予必要的续贷支持。严格执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文件规定。

(二)提升债委会质效。由债委会主席行牵头对重点困难企业全面摸清风险底数,“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鼓励各银行业机构建立重点困难民营企业债委会帮扶机制,以点带面开展帮扶行动。

(三)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形成机制为基础,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对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同类机构的股份制银行分行和法人银行,使用了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转贷款等低成本资金的法人银行,要督导其合理降低贷款利率水平。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收费监管要求,坚决纠正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促进服务升级,深化金融创新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快服务转型升级,努力提供符合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实际需求的多样化综合金融服务。

(一)优化金融服务模式。结合本机构工作实际,加强金融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数字化、系统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新模式。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积极与税务、工商、电力等部门对接,增加信息来源,深化数据挖掘,丰富获客渠道,提升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丰富金融产品供给。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加强小微企业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逐步减少对抵质押品的过度依赖,力争实现小微企业续贷、信用贷款余额明显增长。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抵(质)押物范围,降低对不动产抵押的依赖,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治理完善、信用记录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民营企业,可适度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推广融资增信类信用保证业务,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增信服务和风险保障。

(三)提升信贷服务效率。进一步挖掘信用信息资源,加强对大数据等技术的运用,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提升信贷需求响应、审批和发放效率。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机构为优质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开通信贷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推广平行作业、“信贷工厂”等模式,提高审贷、放贷效率,及时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在各行自愿的前提下,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广泛收集小微企业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各机构要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着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感,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五、改进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内在动力。

    (一)完善内部考核机制。结合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做实“五专”经营机制,在内部绩效考核评价中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权重,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根据地方实际制定差异化考核要求,对疫情相关业务在内部定价方面进行倾斜支持,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比重和预期增幅。

    (二)提高风险容忍程度。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细化不良容忍度内部管理办法,鼓励各机构在监管政策范围内,酌情放宽疫情影响期间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明确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激发内生动力。

(三)完善监管考核评价。按照上级要求,金融工作局、银保监邓州监管组将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暂行办法》为抓手,以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机制、评价流程,组织开展监管评价。

六、强化政策执行,加强监管保障

(一)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各法人机构要将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纳入本机构发展战略,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具体部署、具体规划、具体要求,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各分支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机构安排部署,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兼顾多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提高政策执行效果。在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要因地制宜、逐层细化,结合我市实际,聚焦本部门、本地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焦点难点问题,采取精细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求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金融服务,杜绝政策执行“一刀切”。

(三)加强监测指导。市金融工作局、银保监邓州监管组将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窗口指导和考核通报,紧盯目标,引导各机构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条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总结推广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帮助各机构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

(四)加强分析评估。市金融工作局、银保监邓州监管组将加强对各类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引导,及时纠正不合理行为,严厉打击统计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成效突出,完成考核指标良好的金融机构,加强正面宣传和正向激励。对未能完成考核指标且差距较大的金融机构,采取系统内通报、下发监管提示函、约谈高管、现场检查、调整监管评级等形式,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考核目标的执行力。

                               

邓州市金融工作局           南阳银保监分局邓州监管组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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