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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4批)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7-07【打印该页】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83

反映情况:邓州市汲滩镇柿庄村有一个和居民住房混建在一起的猪场,污染十分严重,使附近居民几乎无法生存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 群众来信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该养殖场沼液储存池未进行覆膜,抽风机未建设水幕防臭墙,有臭味,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情况属实。“环保局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经查问题不属实。

2017年9月,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到该养猪场现场检查,发现举报人提供的照片是该养猪场沼液储存池,不是排污坑,不存在直接排污现象。2017年11月22日,环保局监察人员和汲滩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投诉人提供的平面图西北角猪粪渗沟实际上是沼液储存池。2018年6月24日,邓州市纪委驻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检组对群众反映的环保局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的问题进行了组织调查,未发现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1.市环保局对邓州市阮清学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清空沼液储存池;在养猪场抽风机外建设水幕防臭墙;要求该养猪场在2个月内逐步减量生产,启动搬迁。

2.2018年6月26日,市环境攻坚办、汲滩镇政府、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场进行现场检查,沼液已抽取85%以上,待全部抽空后,废弃不用,该场已封闭的小储存池能满足日常粪污收集处理;抽风机外已建设水幕防臭墙,防臭墙已围档加高;养猪场从360头已减量到97头(母猪30头、种猪3头、仔猪64头)。

3.2018年6月23日,业主阮清学自愿与汲滩镇吴田村移民养殖小区签订租赁合同。24日已将部分育肥猪转至吴田村移民养殖小区饲养。

4.2018年7月4日,阮清学养猪场开始对沼液储存池进行覆膜防臭,7月6日已完成覆膜。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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