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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2批)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7-09【打印该页】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44 

反映情况:邓州市夏集乡关刘村十一组,有一个大型养鸡场,鸡粪随意排放到水渠里面,污染地下水,苍蝇满天飞,臭气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 群众来信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南阳市邓州市夏集镇关刘村十一组有一个养鸡场,臭气难闻,污染环境”属实。“鸡粪随意排放到水渠里面,污染地下水”经查问题不属实。该场位于邓州市夏集镇关刘村十一组,北边80米有居民,东边100米有居民,南边是耕地,西边是自然沟。该场鸡粪堆放在场区南边,鸡粪未流入西边自然沟内。鸡舍未安装水幕防臭墙,鸡舍气味较大,污染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1.市环保局对邓州市刘守岩养鸡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清除鸡粪,建设水幕防臭墙。2.2018年7月5日,市环境攻坚办、夏集镇政府、畜牧局、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场进行现场检查,鸡粪已清除完毕。根据养鸡场存栏蛋鸡和散养鸡的生长情况,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共处、文明公正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要求该养鸡场减量化生产。由夏集镇政府监督该场粪污清理,灭蚊灭蝇。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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