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1批)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7-05【打印该页】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107  标“※”

反映情况:邓州市都司镇姚李村,牧原养殖场第十分厂正在排放粪便污水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排放污水问题属实。2018年6月27日下午5点30分,邓州市都司镇牧原十分场52单元猪舍到4号粪棚东侧中转池管道破裂,破裂后粪污通过雨水渠外排,流到场区外南侧的自然沟内(自然沟长度650米左右,粪污流经长度约300米左右)。邓州市环保局19点20分接到投诉电话,20点33分到达现场。到达现场时,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正在对外排到自然沟内的粪污进行回抽,并对破损管道进行抢修。6月28日上午9时,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达现场,该场已经将外排到西南侧自然沟内粪污全部回抽至中转池内,破损管道已完全修复,正常运行。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场上述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邓环违改(2018)2-56号),责令该场将排放在自然沟内的粪污全部回抽到中转池内,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环保局。

问责情况:无。

二、邓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32

反映情况:南阳市邓州市都司镇都司社区邓州牧原公司十分厂排放猪料粪便向养殖塘排放粪污。重复举报。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南阳邓州市都司镇都司社区邓州市牧原公司十分厂排放猪料粪便,向养殖塘排放粪污等的来信内容相似”属实,“养殖场随意排放污水,使耕地遭受严重污染”部分属实,养殖场粪污经处理后,沼液经稀释后,可用于还田,不污染耕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环保局监察大队2017年12月以来对牧原十分场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该公司没有在不适宜时机沼液还田,也没有过量还田。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在6月28日和7月3日再次对牧原十场检查,6月27日晚牧原十场因管道事故致使部分养殖废水外排,已在28日将所排养殖废水全部回抽至中转池内,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问责情况:无。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1/26 10: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