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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3批)
2018年6月19日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78
(重复举报:同第6批第2件、第8批第1件)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内容与邓州市环保局未执行工资全额发放问题的信件内容相似,补充说明:在中央环保督察来临之际,邓州市政府为我们支付5个月工资,但是没有依法依规进行发放,让我们干着环保,却吃不饱。
调查核实情况:①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先拨付200万元,解决1-5月份工资,至6月5日,所有自收自支人员1-5月份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反映发放套改工资总额的88%,属实。②反映2015-2016年未交养老保险金,属实;反映约300万元挪作他用,不属实。③反映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在保持环境监察大队和乡镇环境监理所单位性质、人员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费改税的实际,针对环境攻坚的繁重任务,提出3点解决办法:①以前3年排污费收入的最高年份,加适当增长比例,全额拨付环境保护事业费,用于发放2018年的工资和“五险一金”;②将前3年排污费上缴的20%部分拨付环保局用于解决历年拖欠的养老保险金;③从2018年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给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