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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4批)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6-20【打印该页】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09

反映情况:邓州市都司镇户庙村南,牧原第十一分厂养猪场粪便废水排入村边小河内,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有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通过处理后,进入做有防渗措施沼液大坝,厌氧发酵后进行还田。猪舍都加装了防水帘,沼液坝也覆膜加盖,卫生防护距离大于500米,符合环评的卫生防护距离。2018年6月17日,邓州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人反映的十一分场进行场区及场外沿线进行全面核查,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场区外围未发现外排村边小河现象。经过认真核实后,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对牧原各分场的监管力度,铁腕执法,重拳治污,确保牧原邓州分场不发生污染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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