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5-14【打印该页】

邓处非2018〕2

邓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际,现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形势取得明显好转,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效,非法集资活动的“保护伞”得到有效清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护,人民群众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为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工作重点

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重点是:

(一)为组织、从事、参与非法民间融资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二)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从事、参与以讨债为借口,实施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和哄抢、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

(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闹访”的黑恶势力;

(五)捏造事实、恶意散布传播有关融资的虚假信息,制造恐慌的违法行为;

(六)非法集资领域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范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力度,将检举揭发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纳入防范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范围,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打击处置。

全省扫黑除恶24小时专用举报电话:0371-65884900,举报短信:18837109110,举报网络:“河南警民通”微信公众号,举报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邮编:450003。

邓州市扫黑除恶专用举报电话:110或0377-62783010、0377-62783180受理短信举报专用号码:17837785110举报网络:“平安邓州”微信公众号受理举报电子邮箱:dzshceb@163.com传真:0377-62783180通信地址:邓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箱:474150

2018年9月20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5 19: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