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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23〕127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邓州市人民路学校扩建等四个建设项目的批复
市政府办公室 2023-11-03【打印该页】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同意实施邓州市人民路学校扩建等四个建设项目的请示》(邓教文〔2023〕61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邓州市人民路学校扩建、邓州市青少年体智综合训练中心、邓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和邓州市青少年国防教育及拓展训练研学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为邓州市教体局。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做好申报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四、你单位要加强与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的沟通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尽快推动项目实施。

此复。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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