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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9〕39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变更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工程建设
管理局法人代表及副局长的批复
南阳引丹灌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变更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法人代表及副局长的请示》(宛引局〔2019〕10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李德强同志任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法人代表,刘心伟同志任副局长,同时免去孟清振同志张沟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法人代表职务,免去李德强同志副局长职务。
此复。
2019年4月12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