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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8〕181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南阳引丹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法人代表的批复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9-10【打印该页】

邓政文〔2018〕181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变更南阳引丹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法人代表的批复

南阳引丹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变更南阳引丹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法人代表的请示》(宛引局〔2018〕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引丹局副局长孟清振同志任建管局局长、法人代表。同时,免去薛海滨同志建管局局长、法人代表职务。请你局按照变更法人的有关规定完善其它相关手续。

此复。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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