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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文〔2019〕22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邓州市“12.2”一般亡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12-10【打印该页】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9年12月2日11时18分左右,邓州市广播电视塔在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伤亡事故,1人死亡,2人受伤。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邓州市“12.2”广播电视塔拆除作业一般亡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顾  理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云霞市政府副市长

    王振江市政府党组成员

    马  骁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成  员:侯其锋市政府副主任

焦道扬(市纪委常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小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小邓(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李新生(市公安局党组成员)

刘朝晖(市消防大队教导员)

高玉晓(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刘  宇(原市卫计委党组副书记)

杜新占(市住建局局长)

刘  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向南(市人民医院院长)

吴立中(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整体事务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1.纪委监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负责调查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公安局负责控制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死亡人员、伤者身份,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2. 卫健委和市人民医院全力以赴负责受伤人员救治;

3. 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负责现场处置工作,供电公司负责检查电线线路并配合消防消除次生隐患;

4. 文广新局负责伤者及死亡人员后期安抚工作广播电视塔稳定、加固和拆除工作;

5.宣传部负责媒体舆情发布、舆情监控,依据应急管理局提供的信息,做好对其它媒体的解答工作;

6. 住建局负责损坏的护栏、路面及附属设施的维修。

2019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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