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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文〔2018〕49号 关于调整邓州市“10.2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8-11-19【打印该页】

邓政办文〔2018〕49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邓州市“10.2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10月28日10时50分左右,邓州市文渠镇肖庄村棠西335省道363公里+900米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人,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依法成立邓州市“10.2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

根据工作需要,邓州市人民政府邀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内乡县人民政府和邓州市纪委监察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现将调查组组成人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长:贺  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连波(市政府党组成员)

 员:侯其锋(市政府副秘书长)

焦道阳(市纪委常委)

 锋(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丁劲松(市总工会副主席)

雷新宇(市交通局副局长)

史建涛(市安监局副局长)

郑建亭(杏山旅游管理区)

包振亭(南阳市卧龙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中伟(内乡县纪委驻交通局纪检副组长)

2018年11月9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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