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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22〕38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22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9-28【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邓州市2022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27日


邓州市2022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2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奶牛产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奶业发展现状

邓州市作为传统的畜牧大县和河南省现代奶业产业示范市,历来十分重视奶牛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邓州市关于加快奶牛产业发展的意见》、《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同时依托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适宜的气候环境,大力支持奶牛产业发展,已初步形成环城、西北、西南、东北4个奶牛产业带。目前,全市现有奶牛规模养殖场12家,持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规模养殖场11家,其中现存栏100-3000头的规模奶牛场11家,存栏奶牛1.07万头,奶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以上。奶牛场配套饲草用地3.37万余亩,配备固定式及移动式TMR日粮搅拌机16台(套)、转盘式挤奶机1台套、并列式及鱼骨式全自动挤奶机等机械设备12台(套),自动喷淋、精准饲喂等智能化设备配套率超85%;积极开展奶牛DHI性能测定,奶牛平均单产8.7吨,日产鲜奶140吨,2021年度鲜奶产量达5.05万吨,所产鲜奶95%以上销往伊利、蒙牛、阳光乳业、晨光乳业等公司,剩余鲜奶主要通过鲜奶吧、鲜奶配送等实现当地销售,全市现有自主经营鲜奶吧20余个。

二、总体要求

通过支持现存栏100-3000头适度规模奶牛场,大力发展草畜配套、适度规模养殖,促进奶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效率、降成本,力争用2年时间进一步提升我市饲草料供应水平和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实现规模场奶牛品种登记和生产性能测定全覆盖,奶牛年均单产水平达到9吨以上,进一步提高奶业生产效率和奶农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区域化全产业链奶业生产经营模式,增强优质奶源供给保障能力,通过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推广应用,争取把我市打造成全省奶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

三、实施内容

(一)草畜配套。通过租赁或长期订单等方式,促进优质饲草料青贮玉米种植和奶牛养殖就地就近配套衔接,保障饲草料供应。支持全株玉米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应用智能化机械设备,建设高水平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

(二)现代智慧牛场建设。支持圈舍(自动恒温水槽)、防疫(超声波雾化喷雾消毒机、全自动感应车辆消毒机)、奶厅(挤奶设备、化验设施设备、储奶罐、气顶奶设备)、饲料制备(饲料生产加工设备自动一体机、青贮取料机、数字化可监控推料机、撒料车)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环境监测、自动喷淋、精准饲喂和监测、全自动全混合日粮搅拌机、产奶量自动监测设备、便携式饲料近红外检测设备,重点支持培育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的推广使用)、信息化采集设备(智能项圈、计步定位、自动计量、个体识别)、智慧牧场管理平台(发情监测系统、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汇总分析)等推广应用。

(三)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奶牛养殖企业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以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为重点,支持奶源质量安全管控、乳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生产工艺升级、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冷链运输流通体系建设等。支持符合条件企业自愿申报,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1个试点企业。

四、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

补助对象:现存栏奶牛100-3000头且持有有效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适度规模奶牛场。优先支持:应测奶牛全部参加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且测定成绩8.5吨以上的奶牛场,且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补助标准: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补助资金2084万元。其中:草畜配套的每亩补助规模不超过800元,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400万元;现代智慧牛场建设的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的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400万元。具体如下:

1.用于草畜配套。饲草料收获、加工设备,按不超过购置总价的30%予以补贴。

2.用于现代智慧牛场建设。(1)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2)数字化智能化设备,(3)信息化采集设备,(4)智慧牧场管理平台。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申报项目投资总额度的40%,其中:挤奶机器人设施设备建设,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投资总额度的15%。

3.用于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内容需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度的40%。

补助方式:项目通过“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本着“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项目的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实施要求等内容及时予以公开,由符合条件的奶牛场自愿申报。项目实施要与振兴奶业发展行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现行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贴,重点支持定制化、非标准化设施设备的推广应用与改造升级,满足奶业差异化发展需要。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符合条件的奶牛场向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经乡镇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财政、纪检监察、审计、发改、科工信、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一名领导主抓。

(二)强化支持保障。要创新项目实施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助推奶牛产业发展。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为项目场提供信贷支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绩效评价。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2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严格绩效评价,并与项目场签订奶业生产能力提升目标。

(四)加强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管,责任到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和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自身生产实际,合理制定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行为,将取消补助资格,收回补助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邓州市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工作专班组成

人员

   


附  件

邓州市2022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

项目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黄登科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刘新明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张振邦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李文雅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副书记

        焦道阳  市纪委副书记

杜  伟  市财政局局长

王  苑  市审计局局长

胡国歌  市发改委主任

侯其峰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市分局局长

李  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  鹏  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孔合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鹏  市农业农村局副书记副局长

程  晓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薛义定  市农机技术中心主任

26个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张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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