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邓政办〔2022〕11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4-03【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邓州市“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日


邓州市“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2022年1月1日至今,全市共发生火灾116起,其中,“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火灾4起、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火灾52起、集体承租住房火灾1起。起火原因分析:居民生活用火不慎,占比48%;电器线路故障,占比30%;小孩玩火、抽烟、电车充电等,占比22%。为切实杜绝上述“三类”场所发生火灾,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集体承租住房“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整治范围

“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集体承租住房(重点检查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居民小区、村(居)民自建房为员工租用的集体宿舍)。

三、检查重点

(一)“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重点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二)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突出整治: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墙、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外墙、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三)集体承租住房专项治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检查,重点突出以下内容:是否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是否将消防安全纳入治安责任保证书内容,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实;是否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存在堵塞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等问题;人均租住面积是否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是否存在经营、仓储、住宿“多合一”问题;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进行分隔问题;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是否违规使用“热得快”“小太阳”、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违规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或电瓶充电;承租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是否了解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具备基本的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区办事处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辖区派出所、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走村进户,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要深化工作机制,按照全域工作、标准、责任、流程四个清单和隐患排查登记表,全面开展全市“三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按照“工作清单”明确任务:4月7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要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社区、村(居)委会排查任务和时限;4月20日前,要澄清检查场所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为单位,建立检查台账,及时梳理检查情况,自4月份起,每月27日将《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三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印章送至邓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消安委办公室;11月3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12月30日前,各地要上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依据“标准清单”拉网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要组织基层网格人员、公安派出所、“一村(格)一警”、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等力量,按照检查重点,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的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3.制定“责任清单”强推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现场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立即督促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复查,跟踪督办;共性隐患体量较大、形成区域性隐患的,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督促整改。工作中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三类”场所火灾防控能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邮    箱:dzsxfdd@163.com

联系电话:037760587119

联 系 人:任  升  13693774119

马  苏  18737762074

附件:1.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1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个人或地址

火灾

隐患

□ 无灭火器、应急灯、独立式烟感报警器

□ 灭火器失效、应急灯故障或损坏、烟感报警器故障或损坏

□ 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占用、堵塞、封闭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埋压、圈占、遮挡室内、外消火栓

□ 车辆、房屋、石墩等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 电动车停放在公共楼梯间、公共场所室内

□ 电动车在室内、楼梯间充电或在室外飞线充电

□ 生产、经营、储存与居住场所合一,没有独立逃生楼梯或者没有采取有

效防火分隔

□ 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电气线路未暗敷或明敷时未穿管保护

□ 在商场、网吧、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 其他隐患:

处理

情况

□ 已立即整改

□ 有□无开展现场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 已限期整改期限:    年  月  日

□ 复查已整改完毕

□ 整改难度大/ □复查未整改已上报乡(镇、街办)处理

被检查单位、个人签名


4邓政办 关于印发邓州市“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07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5 19: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