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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9〕71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12-10【打印该页】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十林镇人民政府

邓州市2019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2


邓州市2019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23号)文件精神,邓州市十林镇被确定为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为组织作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镇为载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培育,多要素聚集,支持建设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加快构建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网络服务体系、紧密利益联结的产业集群,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二)基本原则。一是聚焦主业、集群发展。壮大主导产业,聚合资源要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激活一方经济,带富一方百姓。二是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创新发展模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完善利益链,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三是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和政府作用,引导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积极参与,形成同向发力、协同推进的格局。

二、示范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强镇综合优势较好发挥,基本建成功能结构优化、区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产业体系完善、经营规模高效、产品竞争有力的现代农业,对乡村振兴发展的产业支持显著增强,成为示范引领邓州市农业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的现代农业高地。

(二)具体目标。根据十林镇总体发展定位,结合十林镇近年来对农业发展的创新探索及乡村振兴发展需要,重点做强畜牧养殖业配套种植业、仓储物流业、饲料加工业,全面优化产业布局,调优品种结构,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标准体系,扩大品牌影响,拓宽流通渠道,提升拓展功能,实现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目前十林镇共有各类畜牧养殖企业35家,其中邓州市龙头企业2家,以奶牛、肉牛、生猪饲养为主,兼养鸡、鹅。规划到2021年,奶牛养殖规模达到1800头,鲜奶年产量达到1.23万吨,产值约0.369亿元,生猪养殖规模达到年出栏36万头,产值4.64亿元,饲粮0.95万吨,产值0.19亿元,饲草9.6万吨,产值0.43亿元,仓储及饲料加工可产生效益0.1646亿元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5.435亿元,占乡镇农业总产值42.6%,主导产业区农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1万元新增就业1860人,带动农户3200户共计8500人,帮扶贫困户652户共计1866人。

三、示范建设内容

围绕十林镇畜牧养殖产业及饲草饲粮种植产业,以嘉运奶牛养殖场和耕祥养猪场为主,全面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优质化的绿色高效畜牧养殖和饲粮饲草种植产业基地。推进壮大畜牧业增加值,达到一产优、二产强、三产旺,形成相互紧密关联高度依存带动的完整产业连,提升乡土经济、乡村产业内生活力和竞争力。重点建设以下内容

(一)饲粮饲草种植项目。嘉运奶牛养殖场自筹资金在养殖场周边建设优质牧草生产基地1.5万亩,重点生产大麦草、饲用玉米和苜蓿等优质牧草,为奶牛养殖业配套并一体化发展。耕祥养猪场自筹资金在养殖场周边建设优质粮饲兼用型饲料生产基地1.6万亩,重点生产苜蓿、蛋白桑、饲用玉米等优质饲料,为生猪养殖业配套并一体化发展。

(二)仓储物流业及饲料加工项目。为推动畜牧及饲粮饲草生产,仓储、加工、销售,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让农民不仅从农业增收中获得效益,而且从二三产业发展的增收中分享利润。依托新希望合作社新建标准化粮仓2年仓储饲粮3.2万吨依托耕祥养猪场新建颗粒饲料车间1,辅料库、成品库1座,晒场1处;依托嘉运场新建饲料青贮氨化池1处,辅料库、成品库1座,晒场1处,青贮饲料1.6万立方米。

四、示范建设期限

2020年8月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五、示范建设投资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支持。

项目建设总投资143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补助1300万元,自筹资金13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主要用于购置设备投资299.35万元土建部分投资1000.65万元详见附件)自筹资金主要用于道路地面硬化建设,修筑厚20厘米,宽6米,长1500米的水泥道路。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十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十林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邓州市2019年产业强镇十林镇示范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十林镇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主体为十林镇政府,十林镇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编制细化示范建设方案、招投标管理、项目施工管理、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落实自筹资金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并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示范建设绩效考核工作、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建设调度工作。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示范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做好项目建设的调度,配合十林镇政府做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绩效考核工作。财政局具体负责示范建设资金管理及拨付工作。

(三)加强示范建设管理。示范建设严格落实“四制”管理。一是项目法人制。十林镇镇长为示范建设项目法人。二是项目监理制。项目实施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理。三是招投标制。项目建设及货物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四是合同制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和企业签订施工及供货合同。

(四)加强资金管理。示范建设资金严格执行“三个不得”一是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培训中心、职工宿舍以及购置非生产性车辆;二是不得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及绿化;三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即不得用于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经费等。示范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投资所形成的资产进行评估,达到投资标准后,由十林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按先建后补要求将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五)加强计划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已上报的建设内容,严格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对确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的,需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不经同意不得变更调整。

附件: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十林镇示范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  件

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十林镇示范建设项目

财政资金分配明细表

实施

主体

类别

明细

数量

规模

投资额
(万元)

资金分配

中央

资金

(万元)

小计

(万元)

新希望合作社

土建

标准化粮仓

2座

2150平方米

321.65

321.65

345.25

铲车

1台

15

15

设备

传送带

2台

2.6

2.6

抽风设备

20套

6

6

耕祥养殖场

土建

饲料车间

1座

1360平方米

204

204

457.65

辅料库、成品库

1座

500平方米

40

40

晒场

1000平方米

15

15

设备

地磅及配套设备

1套

8.3

8.3

变压器及配电设备

1台套

18

18

颗粒饲料生产线

1台套

172.35

172.35

嘉运养殖场

土建

青储氨化池

1.6万立方米

228

228

497.1

辅料库、成品库

1座

2000平方米

162

162

晒场

2000平方米

30

30

设备

地磅及配套设备

1套

8.3

8.3

变压器及配电设备

1台套

18

18

玉米收割机

1台

28

28

割草机

2台

2.4

2.4

打捆机

3台

5.4

5.4

铲车

1台

15

15

合计

130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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