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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8〕90号 关于做好全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8-27【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8〕90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森林资源实际,现将做好全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生态保护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大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实现我市林业可持续发展,使林业更好的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考核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和管理措施落实为重点,注重工作成效。

(二)激励为主的原则。促进各乡镇(街、区)更好地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实行奖优罚劣。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五、考核程序

(一)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对年度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二)成立邓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区)进行检查考核,按照评分办法评分,同时,将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上报市政府审查核实。

(三)市政府根据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在全市通报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六、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督促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年终开展责任制执行考核两个方面。

日常督促检查由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不定时抽查各乡镇(街、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情况以及市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日常抽查核实情况计入年末的考核评价结果中。

年终考核由市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进行考核评分。鉴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特殊性,根据考核内容和单位性质,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分别计分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实行100分计,名次等级以各乡镇(街、区)得分评定,无法量化的定性指标,按综合评议情况计分。

七、奖惩办法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发生森林火灾或对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行为制止不力,造成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一)考核分设优秀、良好、中等和差4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9分以下为差。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并由市政府在全市进行通报。对“优秀”等级的给予通报表彰,“差”等级的给予通报批评,该乡镇的分管领导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和并提交整改方案。对连续2年被评为差的乡镇(街、区),由乡镇长(主任)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对分管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连续三年考核为差的,依照有关规定启动行政问责。

(二)按上述计分方法得出各乡镇的考核总分,由市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八、其它

(一)考核日常工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邓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年一签。

 

附件:1.邓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邓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及考核评分标准

 

 

 

2018年8月9日


附件1

 

邓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贺 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绳应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马艳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振碑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刘 宁 市委市政府督察局副局长

肖宗全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李 健 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

杨国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泽佩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凯华 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 杰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肖宗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邓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及考核

评分标准

 

一、机构建设(10分)

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有具体的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有人员队伍。

二、造林绿化工程建设(20分)

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及造林实绩自查工作质量合格率达到100%。造林成活率、苗木保存率达到90%以上,合格率、管护率均达100%。

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40分)

(一)森林、林地保护管理(10分)。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严禁毁林开垦,制止乱砍滥伐,及时上报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使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

(二)林木采伐管理(20分)。认真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2016〕19号)文件精神,规范采伐审核审批程序,控制年采伐量不突破采伐限额。及时制止乱砍滥伐,保证辖区内无重大乱砍滥伐案件发生。

(三)森林资源指标增长(10分)。按照目标责任完成新增森林覆盖率、净增活立木蓄积量、净增林地保有量、净增森林保有量增长。新增森林覆盖率以年度净增有林地面积和国土面积之比计算得分,净增森林保有量以本年度有林地面积和上年度有林地面积之差计算得分,净增森林蓄积量以现有有林地蓄积和以前年度有林地蓄积量之差计算得分。净增林地保有量本年度林地面积和上年度林地面积之差计算得分。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分)

认真组织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的指导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与应急处置,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

五、森林防火(IO分)

成立领导机构、建立扑救预案、队伍建设等情况。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六、完成其它资源保护管理及相关工作(5分)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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