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邓政〔2018〕5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8-24【打印该页】

 邓政〔2018〕50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守住生态红线,继续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的常态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用生态文明理念统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森林资源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加快,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问题。为此,必须坚持红线观点和底线思维,用生态文明的理念统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意识,规范森林资源利用行为,切实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坚持守住林业生态红线,为邓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二、坚持依法管理,切实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水平

(一)规范林地保护使用管理。各乡镇(街、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把林地保护放在与耕地保护同等重要的位置,划定林地保护红线,建立林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审核制度,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实施最严格的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严禁未批先占、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砂、采石、取土及其他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凡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必须按照程序提出用地申请,由林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审批,并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少占林地。坚持依法管理和科学合理使用林地,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涉及使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在选址(拟选址)和招拍挂前,必须征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未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同意的,一律不得核准或批准项目建设。凡是不提交预审的未批先占用林地项目,一律追究审批办理人员的责任。林地被批准占用后,按照“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及时组织实施森林植被恢复工程,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未批先占、未批先建、超范围和异地使用林地,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非法转让、占用征收林地及非法采伐(采挖)林地上的林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林地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二)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严管公益林,管好商品林。按照“生长量大于采伐量”的原则,严格规范林木采伐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采伐林木,必须按照“采伐申请、初步审核、伐前设计、伐前公示、审查批准”的要求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否则一律按非法采伐进行查处。凡因自然灾害、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和开展森林经营保护等特殊情况确需采伐林木的,必须逐级上报批准后,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对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因调整种植结构在耕地等非规划林业用地范围内的自发种植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

(三)强化木材正常流通秩序。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凡运输原木、锯材、竹材、商品性薪材、木片、活立木树兜、采挖的胸径5㎝以上的活立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林业、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建立健全木材来源、加工和销售台账,切实加强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认真实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制度,重点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市场和宾馆、酒楼、餐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全市范围内古树名木等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对全市的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对树木的采挖移植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3〕186号)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树木采挖移植,除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且不属于古树名木的以外,凡采挖移植胸径5㎝以上的树木,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挖许可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采挖移植,禁止一切非法采挖移植树木的行为。

(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进入森林防火期,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全力构筑森林防火安全线。市防火办要及时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烧地烧荒、烧火取暖、生火做饭、烘烤食品,严禁在林区吸烟、上坟烧香燃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增强可操作性,确保预案的启动实施便捷有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值班、火灾报告、火灾处置、防火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将森林防火装备、人员训练等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依法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督、强化责任”的工作方针,建立预测预报网络,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报告制度,定期发布测报信息,提高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森林病虫害的检疫、测报和防治。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森林植物检疫力度,严把检疫关口,控制防范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播蔓延。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处置力度,实行专业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严防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传入我市,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三、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乡镇(街、区)、村、组、林农“四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各乡镇(街、区)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为村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人;林农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落实林业管护责任,努力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要认真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措施到位,依法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努力打造一支大局观念强、政治素质好、业务技术精、组织纪律严、工作作风硬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各乡镇(街、区)农业服务中心要固定2-4名同志,承担起林业工作站的职责,做到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林业工作站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林业、宣传等部门和各乡镇(街、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在重点林区、交通要道、居民聚居区等地设立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生态建设工程、公益林保护管理、护林防火等内容的宣传牌(横幅、标语),组织动员群众建立护林公约,实行群防群管。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广大干群的依法护林意识,使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依法查处涉林案件。林业及森林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林业管理职能,强化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反响大、危害森林资源重的典型案件,要处理及时、媒体曝光,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各乡镇(街、区)、各单位要按照“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严格执法、联合执法、持续执法”的原则,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把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乡镇(街、区)和各相关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对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建立和完善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加大对各乡镇(街、区)及相关部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督查,严厉查处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不管不问、工作松懈等行为,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森林资源破坏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018年8月9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9日印发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5 19: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