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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2000]66号 关于转变部门职能创造宽松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意见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00-01-06【打印该页】

邓政[2000]66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转变部门职能创造宽松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意见

    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市政府就转变政府部门职能,创造宽松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转变部门职能,创造宽松环境的重大意义

    优化环境对于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至关重要。好的发展环境可以产生吸引力、凝聚力,从而促进一个地方的发展,差的环境则会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当前,我市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层出不穷,迫切需要创造优良环境促进改革和发展。

    首先,转变部门职能,创造宽松环境是实践“三个代表”,增强党和政府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提出我们党始终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和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的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职能部门担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实践“三个代表”的思想,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营造有利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宽松环境,才能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良好形象。

    其次,转变部门职能,创造宽松环境是树立邓州良好形象,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扩大对外开放,借助外力求发展,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中部地区扩大开放,承东启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现实选择。职能部门是窗口形象单位,其工作好坏直接关乎邓州形象和对外投资软环境的优劣问题。因此,我们在致力于改善硬环境的同时,着重改善软环境,政府职能部门要在优化环境上下功夫,立足职能,创造能够引得来、留得住的宽松环境,树立邓州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其三,转变部门职能,创造宽松环境是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壮大我市经济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贸易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地处内陆的县域经济面临很多困难,国有中小企业步履维艰,效益低下;农产品价格下降,农民增收缓慢;行政机关减员分流,企业职工下岗,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为适应形势需要,加速我市经济发展,就必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改革,盘活存量资产,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大力实施《行动计划》,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就业门路,提高就业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而要做好这些工作必须首先创造宽松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否则,不仅新的经济增长点培植不起来,而且传统的经济优势也会丧失,我们既定的经济发展思路和目标就难以实现,邓州经济的发展壮大将会成为一句空话。

    二、立足部门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经济建设是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职能部门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必须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创造宽松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处理好三个关系

    政府职能部门要以“支持、服务、鼓励、引导”为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坚持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既要服从、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条条政策和规定,又要执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符合地方实际的政策和规定,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要积极贯彻执行;对条条规定与本地实际不适应的地方,要自觉变通灵活执行,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转变部门职能决不是不要严格执法,不要严格管理,决不是放任自流,允许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是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也是一种服务,是通过严格执法为企业、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决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三是处理好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加快发展才能解决我们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才能为各部门提供更加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因此,在不违反国家日博体育在线,日博体育官网的前提下,坚持“先发展,后规范”,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职能部门要多引导、少限制,多扶持、少刁难,多教育、少责怪,齐心协力,共谋邓州发展大业。

    ()用足用活上级政策

    各级各部门要用足用活上级和我市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执行上级政策的准确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一是对于来我市从事高效农业开发的,要严格按照《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邓政[1999]63)精神,为其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二是对于来邓经商办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要按照《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暂行规定》(邓发[1998]1),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南阳市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政策,促进国有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四是关于乡镇企业发展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南阳市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推动乡镇企业二次创业。五是关于小城镇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南阳市出台的一系列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放宽政策,增强小城镇发展活力。

    ()规范执法执纪行为

    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严禁越权执法,杜绝随意执法。

   1、明确执法主体。由市政府法制室、纠风办牵头,对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和执法人员进行重新清理,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明确执法主体,清理取缔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的执法权力,防止擅自扩大执法权力、越权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等现象。

    2、严格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定的步骤、顺序、期限等行使执法权,同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3、开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对违规违章者,要注重说服教育,不能搞“不教而诛”,动辄就查处、罚款、抓人。

    4、公开办事程序。执法部门在执法中要做到执法程序、执法内容、处理意见“三公开”。特别是重点部门要把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姓名、照片、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张榜公布。严禁乱查乱罚和吃拿卡要,严禁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

    ()清理整顿“四乱”

    创造宽松环境,重在治理“四乱”,治理“四乱”关键要硬起手腕。市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负责全市“四乱”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一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企业反映的“四乱”问题要及时查处,不推不拖。

    1、清理收费项目。财政、物价部门对所有收费单位收费资格、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审核、审批,向社会公开,凡不在公开之列的所有收费一律取缔。各收费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收费文件进行一次清理,该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要降低标准。

    2、全力治理公路“三乱”。开辟邓州全境“绿色通道”,除公路巡警和省批207国道收费站、唐庄木材检查站、构林动物检疫站、姚巷超限监控站、交通规费稽查在路上巡逻执勤,履行界定的职责外,其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在国道、省道和市乡道路上拦车检查、收费、罚款,对来邓从事农副产品购销营运的违章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只纠章、不罚款。

    3、采取企业保护措施。继续实行企业特派员制度和扩大派驻特派员范围,凡是企业愿意进驻特派员的,先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尔后由监察局、纠风办组织选派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的同志进驻企业。对进驻特派员和挂牌保护的企业,一切检查活动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他企业的检查必须经市纠风办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检查。

    ()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变“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1、推行承诺服务。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作出优质服务承诺,主要包括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并一以贯之地推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借鉴公安“110”的服务方式,把“110”服务推向社会各领域,全方位增强对市民服务的直接性。

    2、简化办事程序。对从事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所需办理的证、照等有关手续,实行限时办理。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要随到随办,最迟不得超过三日。需上级审批的手续,要在七日内办理完毕。若未如期办理,视为同意。新上发展项目,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单位实行“一条龙”办公。从申报之日起7天内办理完毕。

    3、提供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市内外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来我市从事高效农业开发、经商办企业、兴建符合城市规划和要求的各类专业市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新办个体工商户,从发照之日起,一年内免收一切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的收费项目除外)。鼓励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机关分流人员、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只要有固定地点均可持有关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优先领购和使用发票。

    ()严格几项制度

    1、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取消“小金库”,堵住“四乱”源头。所有预算外资金都要进财政专户,实行财政综合预算。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市编委核定的人数对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拨付工资和办公经费。

    2、实行处罚监督制度。对收费、罚款不开票的行为,除没收全部违纪资金上缴财政外,对当事人按贪污论处;对单位打白条或不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的,按私设小金库论处。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随意执法、滥施处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性质特别严重的,责令其下岗、辞退或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4、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凡收费部门负责人,既对本部门收费工作负责,又要对本部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大局负责,不仅把收费控制在政策范围之内,更要突出服务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能只收费不服务,而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凡因不合理收费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要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转变部门职能,创造宽松环境工作落到买处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定时组织人员对职能部门转变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并通过编发简报,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等形式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二是搞好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即报即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市政府班子及时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问题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整改并采取一定的处分措施。

    三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每年底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由具有较高参政议政水平的企业厂长(经理)、工商户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乡镇长、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对职能部门和行业部门按好、中、差三个层次进行民主评议。对参评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反馈,限期整改。在行风评议中,对评为差的单位,第一年给予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存入个人档案,并取消本年度该单位及其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各种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建议市委将主要领导调离原工作岗位,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对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本市,但应给予必要处罚的干部,以市政府名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给予相应处罚的建议。

    四是实行部门领导专题述职制度。市政府班子定期听取重点部门负责人就专题问题进行述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部门负责人要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二〇〇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环境    整治    意见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

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共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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