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办〔2009〕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我市确定的重点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根据南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通知》(宛政办[2009]59号)要求,现就建立我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审联批对象和范围
联审联批对象主要是我市省“8511”新开项目、省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和市属重点项目。审批范围包括项目达到开工条件所必须具备的手续,主要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查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先行用地审批或用地审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审批等。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我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建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褚清黎为召集人,市发改、国土、环保、监察、规划、文化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由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集,定期于每月1日、10日、20日召开,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实行定期集中办公。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逐月筛选汇总拟开工项目名单,分交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根据拟新开工项目安排,汇总各项目单位提出的需要市级及以上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分交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分交项目单位尽快落实审批条件后再次提交;汇总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经市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分交有关部门办理;对项目审批进度进行督办;通报和督办审批事项办理及项目开工的有关情况。
各部门要按照市联审联批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办理本级审批事项并及时上报本级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和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
三、联审联批程序
联审联批按照“办公室集中汇总、分送有关部门限期办理、联席会议督促推进”的模式运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重点项目的开工节点,逐月汇总开工项目名单,分送市有关部门办理有关审批事项。
(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将需要本级办理的项目按照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分送本级有关部门限期审批办理,并负责督办和汇总办理情况。各有关审批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单位联系,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备齐审批材料和要件,及时予以审批或上报。
(三)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属于上级审批的项目,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备齐项目审批材料和要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或转报,每10天汇总一次已报上级部门审批事项并派专人报送上级联审联批办公室。
(四)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项目审批事项对各有关部门进行督办。对需要国家有关部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市有关部门要限期上报,并派专人对口衔接,赴省进京坐催。
(五)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全市项目开工情况、审批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市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提请市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向全市通报,并进行督办。
四、实行审批督办和反馈制度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项目审批督办制度和审批进度反馈制度。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对分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跟踪落实,抓好督办;及时汇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
附件:邓州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
邓州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褚清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邓洪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志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建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 雷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华伟 市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闫庆吉 市发改委主任
刘守颖 市建设局党组书记
刘 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许平安 市环保局局长
张国伟 市规划局局长
闫富传 市文化局局长
吴长德 市人防办主任
张建良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 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孙培红 市纪委常委
李红权 市地震办主任
孙本亮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联审联批△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