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2009年—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09-01-29【打印该页】

邓政〔2009〕38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2009年—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邓州市2009年—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  设  规  划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也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根据河南省、南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邓州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城区房地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住房结构不合理,经济适用住房占住房总量的比重很小,廉租住房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且住房条件简陋,居住环境较差,基本功能不完善。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二、规划目标

通过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基本解决邓州中心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具体目标是:从2009年到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和新建、改建、回购廉租住房,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等方式,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启动城市棚户区和危旧住房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经济适用房规划设计和建设按照要求进行,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廉租住房建设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为标准户型,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功能要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符合国家有关住房建设、规划基本要求。

三、计划安排

(一)租赁补贴

2009年计划对19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实行廉租补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定为16m2,住房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定为3.5元/m2·人,低收入家庭定为3元/m2·人,计划补贴资金300万元。

2010年计划对3500户住房困难户进行补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定为16m2,住房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定为4元/m2·人,低收入定为3.5元/m2·人,计划补贴资金630万元。

2011年计划对4000户住房困难户进行补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定为16m2,住房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定为4.5元/m2·月,低收入家庭定为4元/m2·月,计划补贴资金810万元。

(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1、廉租住房建设

2009年建设廉租房200套;2010年建设廉租房1000套;

2011年建设廉租房700套。

2、经济适用房建设

2009年—2011年完成金水湾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1440平方米,共190套。

3、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建设

2009年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为下一步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打好基础。

2010年—2011年,启动城市棚户区和危住房改造工作,计划解决300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四、工作措施

1、按照规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在争取中央和省廉租住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要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不低于10%,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资金要重点保证中央投资补贴廉租住房项目的配套。

2、开展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及农村危旧房改造试点。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自愿和农民自筹资金的原则,结合“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迁村并点”和土地整理开发、“农村宅基地换购城市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的实施,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3、切实保障土地供应,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计划2009年上报2010年建设用地120亩,建设廉租房1000套;2010年上报2011年建设用地50亩,建设廉租房700套;至2011年力争廉租住房保障达到2000套。要进一步落实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性基金和支持廉租住房建设的各项税收政策。

4、多渠道筹措廉租房房源,建立廉租住房流转机制。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中配建,配建比例根据实物配租需求量具体情况确定,积极探索廉租住房流转机制,稳步开展廉租住房出售工作,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

5、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商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管理办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五、监督管理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年度目标责任,并加强监督考核。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分配公平。

(二)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三)严格准入退出管理。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健全单位、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二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安居工程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60份)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5 19: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