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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企业上市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  2023-08-28【打印该页】

为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全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根据省、南阳市有关工作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单位起草了《邓州市企业上市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为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推动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省、南阳市先后出台有关文件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河南省政府于2022年6月份出台了《河南省推动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南阳市于同年12月修订印发了《南阳市企业上市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为加大对各县市区企业上市工作考核,南阳市政府印发了《南阳市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宛政办〔2022〕62号),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邓政〔2022〕3号),因奖励标准较低,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为更好完成承担的目标任务,我单位依照省、南阳市相关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拟定了《邓州市企业上市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1号)

(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2〕62号)

(三)《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企业上市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87号)

三、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部分。第一、四、五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奖励资金申报要求及程序、工作要求。附件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共有27个成员单位,黄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绳市长任副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负责日常协调。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工作目标和南阳市考核要求保持一致,明确自2023年起,每年至少新增1家上市企业(指在境内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以及在新三板挂牌)、3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和3家省定上市后备企业,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上市公司数量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倍数增长。

第三部分为重点工作。该部分共分9个方面,包括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加快推进企业股改、加大培育力度、提升“绿色通道”质效、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金融综合服务、发挥中介机构专业优势以及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等。其中,最核心内容为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力度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力度:考虑到邓政[2022]3号中的奖励标准普遍低于周边县市,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激励。《实施方案》对标南阳市以及西峡等周边县市,适当提高企业上市奖励标准。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我市的企业,申请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完成股改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河南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上市交易四个节点,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因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提是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企业,为避免重复奖励,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的企业在该阶段仅给予120万元奖励)、1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或香港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80万元奖励。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和交易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完成对在邓州行政区域之外的境内上市公司迁址我市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变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因优化股权结构,以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转让股权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因正常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而增加的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奖励。企业因改制产生的当期需要缴纳的税款,如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相关文件:邓州市企业上市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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