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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  2023-08-25【打印该页】

按照《南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邓州市实际,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邓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直达企业力度,充分利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迸发。

二、起草依据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108号)以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此文件。

三、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邓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一共分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部分,其中重点任务有七条:一是梳理政策清单,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筛选。二是做好平台支撑,按照“端口整合、一门受理”的原则,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的建设。三是完善业务流程,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将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核拨、拨付”流程重新设计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实现主动服务。四是编制办事指南,由政策执行部门规范并明确政策兑现的条件、时限、流程等,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五是督导政策落实,充分利用“万人助万企”活动,积极组织各部门开展“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宣传培训,确保所有包联企业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模式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七是强化资金监管,要加强符合“免申即享”政策的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结合部门预算安排和市级财力实际,根据有关部门审核情况将惠企资金拨付到位。

四、工作程序

(一)政策清单

各部门全面梳理现行有效惠企政策,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筛选。原则上将政策清单分为三类:名单类、条件类、暂时难以数据化类。名单类为政策执行部门可直接提供企业名单的惠企政策;条件类为政策可数据化为若干颗粒化、区间化的条件,平台通过企业数据对比分析,自动筛选符合条件企业的惠企政策。推动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名单类、条件类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符合要求的政策及时纳入“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对到期过时的政策及时宣布失效或废止。

(二)平台支撑

按照“端口整合、一门受理”的原则,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和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等基础模块的技术对接和支撑保障,推进实现平台与各部门政策兑现和资金拨付系统对接,落实好省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实现市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尽快上线运行。政策执行部门对列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政策及要求进行梳理,提出数据共享需求清单,涉及的部门原则上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明确禁止的,对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不得拒绝数据归集。市政务大数据中心负责数据共享平台服务支撑保障,要及时归集各类数据,根据政策执行部门的业务需求,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三)业务流程

明确“免申即享”事项的适用情景、兑现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将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核拨、拨付”流程重新设计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对名单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平台,通过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条件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在政策兑现前,对政策条件符合情况再确认,通过平台自动匹配筛选企业、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四)办事指南

按照“一事项一指南”的原则,凡是平台录入的政策,政策执行部门全部编制“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办事指南,规范并明确政策兑现的条件、时限、流程等,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对于已上线的政策,负责人、文件依据、奖补时间、奖补金额等要素发生变化时,政策执行部门应及时调整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对于新上线的政策,政策执行部门应在政策兑现前,在平台公布惠企政策办事指南,确保“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公开到位,实现惠企服务精准高效。

(五)政策落实

充分利用“万人助万企”活动,全面提升包联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惠企政策服务能力,市“万人助万企”联席办积极组织各部门开展“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宣传培训,确保所有包联企业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同时加大对惠企政策落实的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政策落地成效,对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

(六)制度建设

各部门要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模式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政策执行部门要积极与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接“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市政务大数据中心要结合“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积极推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中的应用。市财政局要结合预算管理实际,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做好平台建设资金保障。市发展改革委要实施政策资金兑现信用承诺制,依法依规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中。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适应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的监察制度。市审计局要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情况纳入审计范围,保障“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合规、合法、高效。

(七)资金监管

市财政局要加强符合“免申即享”政策的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结合部门预算安排和市级财力实际,根据有关部门审核情况将惠企资金拨付到位。按照“免申不免审”的原则,在政策实施前,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政策匹配所需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再核查;审核审批过程中,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灵活运用现场核验、过程公示、异议处置等方式,落实部门审核审批职责;资金拨付后,政策执行部门、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相关文件:邓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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