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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2023-04-14【打印该页】

一、起草背景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9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21年5月31日,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等11厅委下发《河南省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城管[2021]156号)。2022年1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209号令印发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南阳市王智慧市长现场办公会议纪要,要求邓州市先行先试,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具体落实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2年8月以来,根据上级文件和其他城市成熟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邓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之后,书面征求了三办(花洲、古城、湍河办事处)、两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五个部分组成: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主要目标。在市中心城区、开发区、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建成区)及各乡镇街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花洲、古城、湍河街道及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各建成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其他乡镇(区)各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2024年底,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2025年底,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分类标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三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措施,建立分类工作责任体系、分类投放体系、分类收集体系、分类运输体系、分类处置体系;    

四是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保障措施,成立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各乡镇街区是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市财政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探索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同时强化监督考评,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

五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相关文件:《邓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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