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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2022-11-23【打印该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中心起草了《邓州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2022年5月31日河南省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中明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作出河南贡献”。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22〕26号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 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房管中心按照省政府、南阳市政府相关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拟定了《邓州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二、制定的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文件,其中:

(十九)有效促进房地产消费。

64.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一城一策’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65.因城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个人住房消费合理信贷需求,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66.各地采取发放购房券、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支持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67.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

(二十)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68.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发放并购贷款、降低利率,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困难房地产企业或其优质项目。

69.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必要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不盲目“一刀切”抽贷、压贷、断贷,不得强行划转重点监管资金。

70.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的条件等因素,按套分摊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超出额度部分作为一般监管资金由房地产企业使用,允许通过银行保函、商业保险、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函替代,在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合理释放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性。”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22〕26号。

“十四、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妥善处置企业欠款,及时退还各类保证金,落实规费减免政策,积极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财政、税务、金融、公积金、不动产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协同,适时研判房地产市场走势,做好市场监测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找准产品定位,提高产品品质,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邓州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13条,包括: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强化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结果运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消费联动、公积金存贷实行同城待遇、加大信贷融资支持、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建立良好土地市场秩序、推行货币化安置、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及有关法律责任等内容。

相关文件:邓州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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