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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  2020-07-21【打印该页】

【3至6岁学前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应享受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600元的保教费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改善计划。“两免一补”是指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一补”标准: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费寄宿生的按寄宿生标准的一半执行。1至9年级建档立卡在校学生全覆盖,每生每年应享受80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高中阶段】针对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严禁严禁先收后返,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可享受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邓州从2018年下半年起为每生每年3000元的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在校生全部免学费(除艺术类表演专业外),仅收取书本费和住宿费,1至2年级可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职学生从2018年起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标准分别是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国家助学金由学生所就读高校负责落实。高职学生从2018年起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等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南阳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其他类贫困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贷款金额: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

以上五个学段享受国家相关资助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具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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