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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发文 决定废止7部省政府规章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8-28【打印该页】

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废止省政府规章7部。该决定自2019年8月31日起公布施行。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法制统一,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对7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省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有:《河南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城建监察规定》《河南省经济普查办法》《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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