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学校督导评估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5-05【打印该页】

组织责任督学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性督导和特殊情况下的督导。

一、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1.深入基层,把握动向,全面了解学校的整体情况,认真填写《过程性督导统计表》。

2.《统计表》由各位责任督学填写(必须手写),单位汇总后盖章务于每月25日前上报至局督导室。

3.各单位上报情况将作为年底工作量化的主要依据。

二、过程性督导统计表

邓州市    中心校(局直学校)过程性督导统计表

2022年   月   日

责任督学姓名

督导学

校名称

督导

内容

主要

成绩

存在的

问题

整改

效果

备注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5 19: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