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各高中、局直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9月29日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60号、10月12日印发)《河南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10月13日印发)《关于2020年度南阳市职称申报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职改办〔2020〕30号,10月14号印发)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市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中级职称申报评聘推荐工作
(一)按照职称评聘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聘人员
各单位必须按照年度评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排名,统一排名后,评聘计划必须对应到人,在职称申报、评审、聘任等环节不能更换、递补。
(二)严格规范评聘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年度评聘职数、空岗情况、职称政策、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六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完善职称申报评聘推荐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量化积分竞争评聘细则,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严格执行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严密组织,按时完成推荐申报工作。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逐级网上推荐上报。评聘推荐工作要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积极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在网上申报《诚信承诺书》相关栏内务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在网上《申报表》推荐意见栏内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申报人必须通过工作单位申报,不允许跨单位、跨乡镇申报职称,不允许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不实或者有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二、有关职称政策
1.完善和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倾斜政策。对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的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越级评聘高级教师。获得中原名师、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省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2.中小学教师、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年限调整。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聘任副高级岗位5年以上。
3.注重向乡村教师倾斜。将省乡村教师优质课纳入今年乡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业绩库。申报乡村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可适用省乡村教师优质课三等奖以上等次一次。申报乡村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可适用省乡村教师优质课一等奖一次,二、三等奖等次二次。
三、加强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管理
从2020年度起,全市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平台申报。
(一)网上在线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
①.扫描上传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毕业证丢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②.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必须扫描上传检索页、封面、目录、带出版社编号的封底,著作同上。③.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④.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扫描上传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⑥.申报人员必须在网上申报职称页面填写相应业务自传。
(二)关于网上审核问题
所有级别职称的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
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四、高、中、初级职称纸质档案材料要求
按省人社厅要求,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网上评审,除了网上扫描上传申报材料以外,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待抽查备审,纸质材料报送包括:
1.《任职资格审查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级别规范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及同内容的电子信息。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高级近5年原件,中级近3年原件,初级上年度考核表)。
3.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第一学历证书、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继续教育证书(或电子单)和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
4.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5.工作业绩条件中,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和专家评价意见;教学效果须附学校原始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及评价意见;课题须附立项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完备材料;成果奖须附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学生管理工作须附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等证明材料。
6.专业知识和能力,由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工作量须提供近三年课程安排表及学校有关证明;循环教学提供学校教学计划、及学校相关证明。
7.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情况报告1份。
8.《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9.申报教育管理专业的,提供相应层次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10.城市教师申报中小学高级职称的须提交在农村任教的经历或下乡支教的有效证明(申报当年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特殊学校可不做要求)。
11.个人总结1份,诚信诚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档案内,一份教体局留存。
12.其它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关于在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要求,从2020年起对在国家级知名网络媒体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2.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评审组织问题。各单位要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审核、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安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提供“不见面”服务。对于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六、认真落实职称评审监督监察有关规定
按照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对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规严肃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未经单位教职工大会或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等集体研究的,不得申报;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3)违反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4)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5)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6)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两年内不得申报。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已获得的职称,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予以撤销,职称已被聘任的,责成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2)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4)隐瞒聘任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5)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3.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 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较为严重的,停止该单位两年职称评聘工作,并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符合申报相应专业聘任年限后,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已有的相应专业职称,并记入社会信用体系:
(1)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的;
(2)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擅自扩大评聘范围,为不属于评聘范围的人员申报评聘职称的。
七、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高级:10月22日-26日
中级:11月2日-11月6日
相关部门审核时间:10月22日-28日
南阳市职称办资格审查时间:11月8日
另:10月26日-28日报送高级纸质档案,中级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3.邓州市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材料清单
4.邓州市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材料清单
5.“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
6.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7.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承诺:本人申报 系列 级职称 (职称名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
申报人:
年 月 日
———————————————————————————
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 同志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省辖市(省直) 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工作 单位 |
主管 部门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 |
从事 专业 |
||||||||
现有 职称 |
取得 时间 |
聘任 时间 |
拟申报职称 |
|||||||
申请 理由及政策依据 |
||||||||||
单位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省人社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邓州市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材料清单
姓名_______ 专业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 _
1 |
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
1份 |
2 |
任职资格证 |
原件: 份 |
3 |
聘任证 |
原件: 份 |
4 |
教师资格证 |
原件: 份 |
5 |
学历证 |
第一学历: 份; 最高学历: 份;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份; |
6 |
继续教育证 |
原件: 份; |
7 |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
份 |
8 |
表彰(注明表彰类型及级别) |
份 |
9 |
素质教育、课改、教研(注明表彰类型及级别) |
份 |
10 |
年度考核表 |
份 |
11 |
诚信承诺书 |
1 份 |
12 |
公开展评情况报告 |
1 份 |
13 |
单位推荐报告 |
1份 |
14 |
个人总结 |
1 份 |
附件4
邓州市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材料清单
姓名_______ 专业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 _
1 |
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
1份 |
2 |
任职资格证 |
原件: 份 |
3 |
聘任证 |
原件: 份 |
4 |
教师资格证 |
原件: 份 |
5 |
学历证 |
第一学历: 份; 最高学历: 份;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份; |
6 |
继续教育证 |
原件: 份; |
7 |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
份 |
8 |
表彰(注明表彰类型及级别) |
份 |
9 |
素质教育、课改、教研(注明表彰类型及级别) |
份 |
10 |
年度考核表 |
份 |
11 |
诚信承诺书 |
1 份 |
12 |
公开展评情况报告 |
1 份 |
13 |
单位推荐报告 |
1份 |
14 |
个人总结 |
1 份 |
附件5
“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
公 开 职称文件 学习情况 岗位职数 公开情况 |
时间: 地点: 范围: |
展 示 申报材料 展示情况 |
展示时间: 展示地点: |
考 核 单位对申报人 考核情况 |
考核意见: |
评 议 单位对申报 人评议情况 测评结果 |
评议情况及结果: |
监 督 单位对申报 人推荐结果 公开情况 |
推荐人员名单: 公开时间: 公开地点 |
单 位 意 见 |
群众代表签名: 申报人代表签名: 单位领导签名: 单位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
呈报单位:
附件6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类型 |
序号 |
项目 |
申报人 签名 |
单位审核签名 |
主管部门审核签名 |
县市区职称部门审核签名 |
市、直管县职称部门审核签名 |
评委会 工作人员 审核签名 |
基 本 证 件 |
1 |
学历证书 |
||||||
2 |
任职资格及 聘任证书 |
|||||||
3 |
教师资格证书 |
|||||||
4 |
继续教育证书 |
|||||||
类型 |
序号 |
项目 |
申报人 签名 |
单位 审核签名 |
主管部门 审核签名 |
人社部门 审核签名 |
评委会工作人员审核签名 | |
优质课、 示范课、 观摩课、 专题 讲座 |
||||||||
论 文 论 著 及 科 研 课 题 |
||||||||
荣誉 表彰 及 技术 称号 |
||||||||
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 |
||||||||
姓名: 专业: 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7
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工作 单位 |
主管 部门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
从事专业 |
|||||
现有 职称 |
取得 时间 |
聘任 时间 |
拟申报职称 |
||||
业绩突出情况 |
专家推 荐意见 |
专家: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 |||
专家: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或省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省人社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