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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6-09-14【打印该页】

为贯彻落实《邓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邓政办【201682)精神,进一步加大政治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健全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保障“双公示”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文广新局专门成立领导机构,以加强对此工作的领导,组长:文广新局局长张振邦,副组长:文广新局副局长王文玺,成员:孙天强、赵占宇、曹健、马中良。进一步明确本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优化业务流程,制定公示规范,畅通公开渠道。对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可直接在本局的门户网络进行全面公示。

二、“双公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

(二)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征集梳理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除秘密外,要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分级共建、多方公平”的原则,对群众关切、经济保障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领域行政信息、行政处罚优先进行公开,促进信息共享。

三、“双公开”信息内容和标准

要依据本局依法公示梳理确定的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应公示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还应公示行政处罚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是由,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和处罚结果。

要按照河南省和邓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和“双公示”工作的现实需要,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按要求,在本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步将信息内容报送至市政府门户网站,以接受社会监督。

 

 

邓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810

 

 

 

 

 

 

 

 

 

 

 

 

 

 

 

  

邓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主抓领导

王文玺 副局长      13838776529

孙天强 办公室主任  1893773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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