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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的公告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4-12【打印该页】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推动市属国有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聘人才发展集团等6个市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人选。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布本公告。

一、职位职数

1.邓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企业董事长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

2.邓州市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邓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邓州市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邓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邓州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

二、选聘范围

邓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的驾驭市场能力和组织协调、经营管理、改革创新等企业经营方面的核心素质,善于处理解决复杂问题。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勉尽责,敢于担当,任职3年内一般不因个人原因申请工作调动。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工作作风和职业信誉良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要求

1.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工龄,有从事相关经济工作的经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报名邓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驻邓单位相当于上述职务层级的人员,任同层级副职或相当于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具有中共正式党员身份。

2.年龄。报名董事长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报名其他职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专业背景。报名财务总监职位的,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4.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现任职务试用期未满或提拔重用任职不满一年的。

7.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选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engzhou.gov.cn)和“邓州市人才办”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本次选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推荐报名。相关选聘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邓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和《邓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自我评价材料》,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党组)对报名人员的干部档案和报名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在报名登记表和自我评价材料上认真填写推荐和审核意见,并出具廉政鉴定。

(三)资格审查。组织审核报名人员报名材料、干部档案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四)综合考评。采取履历业绩评估、面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下一步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情况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评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研究任用。根据综合考评、体检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提出聘任建议人选,报市委研究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相当层级安排工作。

聘用人员个人档案封存在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档案室,保留原人事关系、编制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个人意愿决定去留,由市委、市政府研究做出相关转任调任安排。

(七)薪酬待遇。按照《邓州市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方案》(邓办〔2020〕18号),公司正职年薪30万元左右,公司副职年薪20万元左右,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由市国资委进行年度业绩考核评价,业绩突出的经市国资委批准可额外发放业绩奖金。邓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年工资关系保留原单位由原单位发放。第二年开始,试用期满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工资关系转离,在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工资。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邓州市委组织部110室

(三)联系电话:0377-62288880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为维护公开选聘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选聘过程公开、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次选聘由邓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邓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

       2.邓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自我评价材料

[点击下载]

中共邓州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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