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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邓州市承接落实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1-11-18【打印该页】

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邓州市承接落实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邓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邓州市承接落实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放权赋能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1〕70号)和《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放权赋能改革工作方案〉(宛编〔2021〕83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赋予县(市)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确保省赋予权限能够接得住、用得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县域治理“三起来”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破解制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化放权赋能改革,充分调动县域发展积极性,不断激发内生动力,稳步推进赋予县(市)的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到位,提升县域治理效能,助推邓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加强对接(11月17日—11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承接方案,明确主管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逐项明确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比照权责清单事项实施要素梳理表的内容,认真梳理下放权限的名称、职权类别、办理流程、前置条件等,编制实施清单。主动与省、南阳市对口部门及其有关科室对接,商定下放事项交接事宜,逐项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络机制,做到一一对应、无缝衔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培训指导,选派精兵强将带着问题到省、南阳市对口部门学习业务,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内部业务培训,确保经办人员熟练掌握项目审批服务各个环节。

(二)完善配套,模拟运行(12月1日—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人才、经费、技术、设备、场地等方面准备工作,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将承接的事项同步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提升业务承接能力。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同源自查工作,逐事项检查办事指南要素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部门网站、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的展示内容是否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要素一致,对不一致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部门没有事项管理系统的,应直接调用河南政务服务网本部门分厅的办事指南;部门有单独事项管理系统的,应使用本部门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办事指南数据。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的指导下,对事项办理全流程进行模拟运行,及时研究解决模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12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要对承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全面承接,认真落实(2022年1月1日开始)。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将承接的权限事项宣传好、办理好,提前在邓州市政府网站、邓州政务服务网和邓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公示,确保办事企业和群众知晓。同时,要依据赋权清单,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机构职能变化及国务院、省政府相关要求,按有关程序动态调整,适时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权限承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全方位、全流程抓好权限承接工作。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承接工作高效推进。

  (二)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将权限承接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提速增效的目标,完善服务指南,科学设置审批环节,在依法依规办事的同时,最大限度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方便群众,着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打造高效便民的营商环境。

(三)健全制度,强化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按照放权赋能改革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权限承接、管理衔接等工作。要主动与省、南阳市对口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要及时将承接的权限纳入本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提供人财物保障,充实工作力量,加强政策业务学习,确保权限承接一步到位、规范运行、取得实效。

附件:邓州市承接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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