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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5-08-21【打印该页】

根据《中共邓州市委 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邓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邓发〔2014〕15号),设立邓州市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骏工验收。

2.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造纸、印染、化工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80吨/年(上年环境统计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100吨/年(上年环境统计排放量)企业和电力(13.5万千瓦以下机组)、水泥(2000吨/日以下熟料)企业及其他企业以外的排污许可证颁发职责。

2.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审批。

3.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管理职责。

4.重点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核准(火电、造纸、化工、钢铁、印染行业和国家审批项目除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落实河南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并组织实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省、市政府减排目标责任。组织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符合市本级审批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各类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参与组织协调全市有关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河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环境保护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宣传教育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印章、机要、保密、目标、督查、环境信访、政务信息、政务值班、电子政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起草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文件、报告、讲话;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环保局组织召开的综合性环境保护会议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日博体育在线,日博体育官网科)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调查研究,执行综合性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对上级机关起草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及市政府各部门起草的涉及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规范性决议提出修改意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负责落实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及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环境保护“黑名单”整改情况后的督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落实环境经济政策;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参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指导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普法工作。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监测科)

组织落实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制度,审核发放排污许可证。组织编制总量控制规划和年度计划,督查、督办、考核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负责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工作,落实省总量预算指标的各项任务,负责核定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负责环境统计、国控重点排污企业季度统计直报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组织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负责登记确认排污权。

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管理,规范管理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执行环境监测的政策、规划、法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网建设;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管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调查评估和考核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提供全市环境质量信息;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和队伍建设工作,推动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四)环境影响评价科(科技标准科)

承担全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农业、林业、水利、矿山、水上运输、管道运输和旅游等行业除外);负责审批工业、社会服务、交通运输、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等类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辖区内监管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及“三同时”验收工作。

组织落实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地方环境标准;负责编制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和标准发展规划;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实用技术示范工程;指导局属单位的科技工作;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发展;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管理环境与人体健康有关工作。

(五)污染防治科(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落实全市水体、重金属、城区土地、固体废物、持久性有机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规章、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划定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点流域、区域行业水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跨行政区转移许可、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审批工作;负责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负责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应对、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工作,承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指挥和调度工作,承担环境风险预警的检查管理和督导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生态破坏及处置效果的评估,负责督导事发地政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负责12369环保举报热线管理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演练活动,承办省环境保护厅和市政府应急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自然生态保护科(农村环境保护科)

拟订全市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执行;提出新建和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矿山、水上运输、管道运输和旅游)开发利用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全市自然资源(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矿山、水上运输、管道运输和旅游)开发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所管理项目的试生产核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协调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组织落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土壤(包括耕地、山地、林地、湿地、矿区等)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及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土壤污染修复,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协调有机食品的发展工作。

(七)辐射环境管理科

组织落实全市核与辐射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监督执行;对全市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和项目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事故、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辐射污染事故的应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负责全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相关职业资格。

(八)大气污染防治科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的环境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全市大气、噪声、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规章、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大气专项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委托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涉气重点企业的环保核查。

(九)规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性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审核环境保护专项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境保护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投资管理、预决算、政府采购、机关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会计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审核报批环境保护系统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国际交流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十)人事科(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人员考核、晋升、奖惩工作,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全局环境保护行政表彰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劳资申报、审核及劳动统计等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和环境保护系统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协助局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机关党总支的工作意见;领导、指导局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员的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日博体育在线,日博体育官网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环保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博体育在线,日博体育官网建设。

负责局系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10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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