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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办理
程序
承诺
时限
申报材料
收费
标准
营
业
单
位
开
业
登
记
受理—审查—标准
7
个
工
作
日
1、《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4、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5、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非法人分支机构地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注册登记费300元
邓州市工商局服务电话:62117992 监督电话:6212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