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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单位开业登记明白卡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3-12-24【打印该页】

项目

名称

办理

程序

承诺

时限

申报材料

收费

标准

受理—审查—标准

7

1、《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4、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5、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非法人分支机构地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注册登记费300

邓州市工商局服务电话:62117992                   监督电话:6212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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