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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上半年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的决定 
市办公室信息信息中心  2011-10-14【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1〕9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8月上旬,按照《邓州市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今年上半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经认真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等奖:

1、烟草局(XXX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案);

2、住建局(XXX无建筑施工许可证违章施工案件)。

二等奖:

1、地税局(XXX公司2009年度少申报、缴纳印花税案);

2、公安局(XXX、XXX涉嫌殴打他人案);

3、药监局(XXX 药店经营假药案);

4、审计局(XXX政府2009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的审计)。

三等奖:

1、质监局(XXX食品加工厂伪造芝麻饼生产日期案);

2、计生委(XXX诊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

3、工商局(XXX经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案);

4、林业局(XXX非法收购木材案)。

希望以上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发扬,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另外有个别单位案卷质量差、错误多,并且经指出后不加改进,希望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认真向各先进单位学习,积极整改。

下半年,市法制办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八个重点监控单位,要不定时不定点进行暗访,并将具体情况并入年底目标考评分值。结合这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对下半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继续贯彻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在6个文书中都体现载量标准,确保每份案卷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文书完备。

2、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案件制作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听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罚缴分离等制度,对于执法文书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制作。

3、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制度,加强自查、考核、学习,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在自己系统内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分管领导要时常查阅案卷,及时进行指正,以此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法制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15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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