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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关于2023年南阳市级下达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3-09-29【打印该页】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南阳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9.4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南阳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9.4万元

《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宛财预2023492) 249.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公益岗位补助支出

三、资金分配情况

南阳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9.4万元

2023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249.4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公示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邓州市监督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财政局)

zsfpbxmk@163.com乡村振兴局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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