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拓宽低收入人口增收渠道,增强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结合实际,计划实施2023年邓州市穰东镇穰西社区养殖业大棚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实现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穰西社区概况
穰西社区位于穰东镇政府西北处,社区辖5个村民小组,613户3073人,少数民族2850人。穰西社区为回族聚集区,居民多有牛羊养殖传统,养殖经验丰富,现社区有标准化牛羊养殖基地两处,技术设备先进,养殖业基础好,建设养殖业大棚经营稳定,收益丰厚。为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发展,带动社区集体经济,提高群众收入,特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邓州市穰东镇穰西社区养殖业大棚项目
2.建设类型:产业发展
3.建设性质:新建
4.实施地点:穰东镇穰西社区
5.建设内容:新建40米长、29米宽、6.5米高的钢结构养殖大棚,总面积11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资产产权归穰西社区所有。
6.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投资概算(万元):53万
8.预期绩效目标:
项目年固定收益不低于5万元,作为穰西社区的集体经济收益,由社区集体进行二次分配,共将带动38户脱贫户(监测户)增收,户均年收益600元;带动脱贫户(监测户)2人实现稳定就业,户均年收益15000元;可流转社区土地约10亩,年增收10000元,涉及脱贫户(监测户)13户33人;通过项目实施,使脱贫户(监测户)等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度达到98%以上。
9.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固定收益增加覆盖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由社区集体进行二次分配,其中分配给脱贫户(含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通过公益性岗位支出、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奖励补助等形式,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收。通过吸纳务工,带动务工就业方式,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就业增收。通过土地流转方式,通过土地流转金,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增收。通过吸纳脱贫户(监测户)自愿投资入股,享受分红的方式,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实现稳定就业增收。
10.实施期限: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三、项目管理及组织保障措施
穰东镇人民政府是实施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包括计划申报、审核、组织实施资料上报等各项工作。市民族宗教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监督工作;定期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
邓州市民族宗教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