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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关于2023年省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公示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3-09-19【打印该页】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4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4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27号)48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肉牛养殖项目、公益性岗位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4万元

2023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484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公示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

全国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邓州市监督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财政局)

zsfpbxmk@163.com乡村振兴局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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