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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奶牛养殖业项目、2023年邓州市张村镇张北社区奶牛养殖业项目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3-03-25【打印该页】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拓宽低收入人口增收渠道,增强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实施2023年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奶牛养殖业项目、2023年邓州市张村镇张北社区奶牛养殖业项目等4个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实现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效、落实乡村振兴的首要举措,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为目标,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融合互动;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巩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安全高效的产业扶贫体系,确保实现产业增效,脱贫户增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守底线,改革创新。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方式,坚守不改变村集体资产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和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鼓励脱贫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下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

(二)市场导向,因地制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持续发展和持久增收。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方面作用,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实行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政府指导,村为主导。党委政府只指导不包办,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主导作用,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挖掘农民聪明才智,培养村级班子和广大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集体收益,成果共享。坚持集体收益,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家庭致富双赢,经济发展与村级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能力同步提升,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成员。

三、基本情况

2023年,邓州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部门推动实施4个产业扶持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一、2023年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奶牛养殖业项目

1.项目名称、2023年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奶牛养殖业项目

2.建设类型:产业发展

3.建设性质:新建

4.实施地点:湍河街道办事处

5.建设内容:新建泌乳牛舍一栋41m*72m=2952㎡,挤奶厅一栋18m*78m=1404㎡。项目建成后资产由湍河办事处、张楼乡人民政府共有。其中湍河办事处占比30%,张楼乡人民政府70%。

6.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投资概算(万元):500

8.预期绩效目标:1)项目年收益25万元,作为湍河街道槐树、丁屯、李庄等16个社区及张楼乡大丁、大王、大庄等21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收入,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小型公益事业劳务、奖励补助、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其中每年分配给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计划带动60户167人、张楼乡402户912人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2)带动2名群众就业,工资2.5万每人每年。(3)带动300户种植1500亩,其中脱贫户2户,每亩每年收益2100元。(4)流转土地63户300亩,其中流转脱贫户土地30亩,每亩年收入2100元。(5)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收益群众对项目满意度指标达到98%以上。

9.利益联结机制:1)项目年固定收益作为覆盖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各村收益金额根据受益户所占比例进行分配),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劳务、奖励补助、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其中分配给脱贫户及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2)吸引带动周边群众(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务工,增加务工收入。(3)通过订单农业带动群众(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4)通过流转群众土地(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用于产业发展,支付租金带动增收。

10.实施期限: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项目二、2023年邓州市张村镇张北社区奶牛养殖业项目

1.项目名称:2023年邓州市张村镇张北社区奶牛养殖业项目

2.建设类型:产业发展

3.建设性质:新建

4.实施地点:张村镇张北社区

5.建设内容:新建钢构3957.6㎡泌乳牛舍一栋38.8m*102m=3957.6㎡。项目建成后资产由张村镇人民政府所有。

6.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投资概算(万元):400

8.预期绩效目标:1)项目年收益20万元,作为张村镇杨楼、李洼、高刘、梁庄、张北等5个村的集体经济收,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小型公益事业劳务、奖励补助、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其中每年分配给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计划带动185户477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增收,户均增收750元。(2)群众务工资金不少于12万,带动100名群众就业,其中脱贫户(含监测对象)100人,人均年工资性收入1200元。(3)使项目收益群众对项目满意度指标达到98%以上。

9.利益联结机制:1)项目年固定收益作为覆盖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各村收益金额根据受益户所占比例进行分配),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劳务、奖励补助、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其中分配给脱贫户及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2)吸引带动周边群众(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务工,增加务工收入。(3)通过订单农业带动群众(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4)通过流转群众土地(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用于产业发展,支付租金带动增收。

10.实施期限: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项目三、2023年邓州市九龙镇贾岗村饲料豆粕仓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3年邓州市九龙镇贾岗村饲料豆粕仓建设项目

2.建设类型:产业发展

3.建设性质:新建

4.实施地点:九龙镇贾岗村

5.建设内容:新建4个300吨豆粕仓(装配式钢板仓Φ6.37×H10.58m)及卸粮口等配套附属。项目建成后资产由九龙镇人民政府、彭桥镇人民政府、杏山区共有。其中九龙镇占比38%人民政府,彭桥镇人民政府占比46%,杏山区占比16%。

6.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投资概算(万元):770

8.预期绩效目标:1)项目年收益38.5万元,作为九龙镇陈岗、后王、九龙等16个村及彭桥镇中楼村、丁北村、丁南村等21个行政村、杏山区董营村,韩营村,乔营村等5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收入,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小型公益事业劳务、奖励补助、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其中每年分配给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预计将带动九龙镇296户999人、彭桥镇456户1377人、杏山区140户365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增收。(2)带动九龙群众就业,其中脱贫户(含监测对象)50人,人均年工资性收入4500元。(3)通过订单农业带动5户农户养殖猪50头其中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2户养殖猪5头每头年收益1000元以上。(4)流转30户群众土地200亩,其中流转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土地20亩,亩均年收益900元。(5)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收益群众对项目满意度指标达到98%以上。

9.利益联结机制:1)项目年固定收益作为覆盖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各村收益金额根据受益户所占比例进行分配),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劳务、奖励补助、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其中分配给脱贫户及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2)吸引带动周边群众(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务工,增加务工收入。(3)通过订单农业带动群众(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4)通过流转群众土地(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用于产业发展,支付租金带动增收。

10.实施期限: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项目四、2023年邓州市陶营镇朱西村饲料豆粕仓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3年邓州市陶营镇朱西村饲料豆粕仓建设项目

2.建设类型:产业发展

3.建设性质:新建

4.实施地点:陶营镇朱西村

5.建设内容:新建3个300吨豆粕钢板仓(装配式钢板仓Φ6.5m×H10m)及配套附属。项目建成后资产由陶营镇人民政府、林扒镇人民政府共有。其中陶营镇人民政府占比70%,林扒镇人民政府占比30%。

6.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投资概算(万元):360

8.预期绩效目标:1)项目年收益18万元,作为陶营镇镇朱西村,翟营村,高李村,上岗村,西张寨村、胡营村6个行政村及林扒镇沟王营村一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收入,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小型公益事业劳务、奖励补助、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其中每年分配给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计划带动陶营镇186户571人、林扒镇67户151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增收,户均增收1000元。(2)带动100群众就业,其中脱贫户(含监测对象)20人,人均年工资性收入2000-6000元。(3)通过订单农业带动60户农户种植玉米200亩,其中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50户种植30亩,每亩年收益200元。(4)流转5户群众土地10亩,其中流转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土地6.17亩,亩均年收益800元。(5)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收益群众对项目满意度指标达到98%以上。

9.利益联结机制:1)项目年固定收益作为覆盖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各村收益金额根据受益户所占比例进行分配),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劳务、奖励补助、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其中分配给脱贫户及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2)吸引带动周边群众(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务工,增加务工收入。(3)通过订单农业带动群众(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4)通过流转群众土地(包括脱贫户和监测户)用于产业发展,支付租金带动增收。

10.实施期限: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四、项目管理、组织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包括计划申报、审核、组织实施资料上报等各项工作。市**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监督工作;定期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

2、强化组织领导。相关乡镇街区)、行政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成立项目推进专项工作组,实行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双组长制”负责监督本乡镇项目的实施。

3、保证施工质量。项目实施相关部门将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将开展经常性监督指导,对因责任落实不力,造成项目建设质量不高,带贫成效不好的项目,除责令限期整改,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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