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邓州市陶营镇卢岗村服装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拓宽低收入人口增收渠道,增强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实施2022年邓州市陶营镇卢岗村服装加工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实现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效、落实乡村振兴的首要举措,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为目标,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融合互动;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巩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安全高效的产业扶贫体系,确保实现产业增效,脱贫户增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2年邓州市陶营镇卢岗村服装加工项目
2.项目类型:产业项目
3.建设性质:新建
4.实施地点:陶营镇卢岗村
5.时间进度: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
6.建设任务:在卢岗村建设依服宝服装加工基地,购置投入平缝机针车50台、包缝机6台、吸风烫台3台、套结机和锁眼机各1台、查货台和后整理工作台各4组、压缩气泵1台等。
7.资金规模:41万
8.资金筹措方式: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9.受益对象:带动卢岗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共计带动15户脱贫户48人脱贫人口增收。
10.绩效目标:项目年固定收益不少于3万元作为陶营镇卢岗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奖励补助等,带动15户脱贫户(含监测户)增收,其中分配给脱贫户(含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项目优先带动10户脱贫户(含监测户)实现长期稳定就业,人均年工资性收入15000元以上,使项目受益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11.带贫减贫机制:一是通过固定收益增加项目覆盖村集体经济收入,其中分配给脱贫户(含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通过公益性岗位支出、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奖励补助等形式,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增收。二是通过西南脱贫户(含监测户)务工方式,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12.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方为陶营镇卢岗村集体。
五、工作要求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村级脱贫责任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的初步意见,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申报项目,并在村政务公开栏将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二)乡镇审核。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及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开发区备案。
(三)行业部门论证。开发区召开相关会议对乡镇报送的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后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扶贫发展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包括计划申报、审核、组织实施资料上报等各项工作。开发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监督工作;定期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
(五)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市开发区将联合相关部门将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将开展经常性监督指导,对因责任落实不力,造成项目建设质量不高,带贫成效不好的项目,除责令限期整改,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邓州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