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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提前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1-12-26【打印该页】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0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0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42号)169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扶持以奖代补项目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种粮购销供应链产业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0万元

12022年邓州市产业扶持以奖代补项目394.7288万元

22022年邓州市小额信贷贴息项目334.6512万元

32022年邓州市种粮购销供应链产业项目960.62万元

公示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邓州市监督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财政局)

zsfpbxmk@163.com乡村振兴局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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