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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邓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1-12-27【打印该页】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2021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94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94万元。

1、《关于下达2021基金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邓财预2021145号)104.9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公益岗位补助支出等。

三、资金分配情况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94万元

12021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104.94万元

监督单位: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d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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