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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市本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39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39万元
《关于追加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邓财预〔2021〕60号)433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39万元
1、2021年邓州市孟楼镇刘岗村母猪养殖项目1809万;
2、2021年邓州市高集镇林下种养殖业项目350万;
3、2021年邓州市汲滩镇林下种养殖业项目480万;
4、2021年邓州市林扒镇林下种养殖业项目320万;
5、2021年邓州市龙堰乡林下种养殖业项目430万;
6、2021年邓州市桑庄镇林下种养殖业项目330万;
7、2021年邓州市十林镇林下种养殖业项目400万;
8、2021年邓州市构林镇林下种养殖业项目100万;
9、2021年邓州市张村镇林下种养殖业项目120万。
监督单位: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