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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邓州市张村镇冠军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18个(扶贫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0-04-01【打印该页】

关于2020年邓州市张村镇冠军村农田水利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18个(扶贫发展)

项目实施方案

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扶贫项目持久发挥效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财农总〔2019〕18号),《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意见》(宛发〔2020〕6号),《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中共邓州市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意见》(邓发〔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南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和贫困退出标准,强化责任,聚焦短板,集中发力,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精准施策,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

    (一)坚守底线,改革创新。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方式,坚守不改变村集体资产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和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鼓励贫困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

二)市场导向,因地制宜。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持续发展和持久增收。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方面作用,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实行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政府指导,村为主导。党委政府只指导不包办,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主导作用,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挖掘农民聪明才智,培养村级班子和广大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集体所有,成果共享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家庭致富双赢,经济发展与村级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能力同步提升,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成员。

三、主要目标

(一)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项目所在村需要,完善村基础项目设施建设,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间接带动群众增收,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16号)文件要求,以贫困户或村集体为单位,通过入股经营、资产租赁等帮扶方式,将资金投入到带贫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主体和村集体,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内生动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重点措施

(一)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协同推进、合力发展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成效

(二)严格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质量。突出绩效目标导向,开展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监控,扶贫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的要及时纠正,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三)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要研究制定差异化收益分配方案,受益分配重点向贫困户倾斜,原则上分配给贫困户的受益不低于70%。分配到村集体的受益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工作要求

2020年邓州市张村镇冠军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18个(扶贫发展)项目实行村申请、乡镇审核、市级审定备案管理办法。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村级脱贫责任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的初步意见,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申报项目,并在村政务公开栏将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审核。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及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项目类别填报项目申报文本,报市扶贫办备案。

(三)市级审定。市扶贫办召开相关会议对乡镇报送的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后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扶贫发展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包括计划申报、审核、组织实施资料上报等各项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监督工作;定期向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市财政局根据市扶贫办提供的资料及村级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拨项目所在乡镇。

()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成立项目推进专项工作组,实行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双组长制”负责监督本乡镇项目的实施。市扶贫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将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将开展经常性监督指导,对因责任落实不力,造成项目建设质量不高,带贫成效不好的项目,除责令限期整改,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0年邓州市张村镇冠军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18个(扶贫发展)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邓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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