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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7-06-20【打印该页】

邓政〔2017〕3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邓州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

《邓州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18日


邓州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根据《中共邓州市委办公室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邓州市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的通知》(邓办〔2017〕3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普惠到面,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各乡镇所有贫困村倾斜,优惠政策覆盖全市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特惠到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

——聚焦精准。针对每一个贫困村学校,按照基本办学条件“缺啥补啥”。各项资助保障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保该享受的一个不漏,不该享受的一个也不能享受。

——统筹兼顾。落实好上级各项相关扶贫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户,惠及到人。

——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又要注重发挥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接受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

三、主要目标

加大投入,改善贫困村办学条件,在教师配备上适当向贫困村倾斜,满足贫困村学生学习的基本需求。从2017年春季开始,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证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接受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得到继续教育帮扶支持。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对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

1.学前教育。

资助类别及标准:(1)贫困家庭3—6岁在园在籍幼儿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在籍幼儿在享受上述生活补助费的基础上,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

认定办法:生活补助由乡镇政府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教资〔2016〕23号)要求认定资助对象。保教费补助由乡镇政府依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信息库确定资助对象。

发放程序:受助幼儿名单由乡镇长签字同意后提供给市教育部门,由市教育部门配合市财政部门将资助款发放至幼儿园,幼儿园负责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资助款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

2.义务教育。

资助类别及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并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年发放800元的营养改善补助费。

认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享受对象由乡镇政府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教资〔2016〕23号)要求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补助费由乡镇政府依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确定资助对象。

发放程序: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补助费受助学生名单由乡镇长签字同意后提供给市教育部门,由市教育部门配合市财政部门将资助款发放至学校,学校负责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资助款发放到受助学生监护人的银行卡上。

3.普通高中教育。

资助类别及标准:(1)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2)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免学费标准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920元,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期790元。免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为标准。

认定办法:国家助学金由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学校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部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由残联负责认定,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由各高中上报市教育部门,由市教育部门汇总后提供给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将助学金发放至学校,由学校负责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上。免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学生名单由市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残联认定后提供给市教育部门,由市教育部门汇总后提供给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将免除的学费及住宿费发放至学校,由学校负责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上。

4.中等职业教育。

资助类别及标准: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

认定办法:由中职学校按照全校一、二年级在校生总数15%的比例确定资助对象,并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的信息进行比对,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全部享受惠民政策。

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由中职学校上报市教育部门,由市教育部门汇总后提供给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将助学金发放至学校,由学校负责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上。

5.高等教育。

对升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根据家庭或本人意见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缴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为专科及本科生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年,硕士研究生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2000元/年。

(二)改善贫困村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

1.幼儿园建设。2017年,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全市86个贫困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并强化对在建幼儿园的督查力度,确保在建园早日建成投用。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类建设。对2017年、2018年脱贫的贫困村学校进行调查摸底,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分年度安排建设项目,确保贫困村学校满足基本办学条件。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装备类建设。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为夏集王集小学、裴营前郑小学、林扒闫东小学、都司大罗小学、构林后张小学、桑庄田营小学、十林大东小学、穰东泰山中心小学等8所贫困村学校配备计算机教室。对规划配备计算机教室的学校,提前搞好调研,尽早规划到位,确保项目早日实施,提高贫困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实施贫困村学校教师支持计划

加大对贫困村学校教师的支持力度,2017年面向社会招聘的新教师、特岗教师,在分配比例上向全市89个贫困村学校倾斜。在评先评优、晋升职称方面,在同等条件下,贫困村学校教师享有优先政策。今年秋季农村学校实施学区制后,学区内走教教师要向贫困村学校倾斜,确保贫困村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市“名师团”对贫困村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在国家、省、市教师培训计划上对贫困村学校教师倾斜,力争本学年内对贫困村学校教师培训实现全覆盖。

(四)积极为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1.加强“两后生”的学习和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积极动员学生进入市职教中心接受免费职业技能学习,完成高中阶段学业,掌握脱贫致富技能;对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升入大学的高中毕业生,根据学生意愿,由市职教中心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技术和技能培训。

2.开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实用技术培训。实施实用技术脱贫致富计划,组织各乡镇成人学校结合农时和农户脱贫致富产业,对全市贫困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烟叶种植、大棚蔬菜种植、家庭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力争为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培养一名农业科技明白人。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教体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市教体、财政、民政、人社、卫计、编办、残联、扶贫办及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教育扶贫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二)建立清单和信息库,实现精准扶贫。建立全市89个贫困村学校建设需求清单,弄清89个贫困村学校现状和需求,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实行精准帮扶。建立并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及时与扶贫办对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应该享有的资助政策,实现学生资助工作零差错目标。

(三)加强调研督查,确保工作落实。把教育精准扶贫作为调查研究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这一核心工作,把89个贫困村的学校建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作为工作重点,开展深入调研活动,及时采取措施,推进教育扶贫向纵深发展。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同问题,及时梳理,分类研究,具体解决,确保教育扶贫工作的时效和成效。

附件:邓州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邓州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彩霞(市政府副市长)

第一责任人:李  莉(市教体局局长)

成  员:孙保勤(市教体局副局长)

        刘笋春(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李天河(市民政局副科级干部)

张英阁(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刘  宇(市卫计委党组副书记)

王达欣(市编办副主任)

李成伟(市残联副理事长)

贾守俊(市扶贫办副主任)

各乡镇分管副职

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局长李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工作专班,由市教体局副局长孙保勤具体负责,并明确2-3人专职负责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市教体局副局长孙保勤同时兼任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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