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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预算编制管理情况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4-06-11【打印该页】

1-1部门预算编制

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2009年我市在农业局、民政局和文化局进行了部门预算编制试点,2010年我市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模式。2014年,我们将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在预算编制程序方面,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编报;在供给标准方面,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计算各项支出,加大预算编制的公平性、透明性,为全面公开预算编制做准备;在公开预算方面,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促进单位三公经费公开。

1-2“二上二下预算基本流程

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一上是指市级部门编报部门预算建议数:由各部门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报非税收入、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预算建议,并结合市财政部门下达的项目支出申报建议规模,提出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报市财政部门。一下是指财政部门下达切块限额: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建议,下达部门非税收入预算和基本支出核定数后,向市政府提交一般预算项目资金分口切块限额和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支规模。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后,下达至相关部门。二上是指市直部门上报部门预算:各部门按照市财政部门下达的非税收入预算、基本支出核定数和主管领导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意见,调整编制本部门收支预算建议,送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二下是指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市财政部门提出市级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市级财政预算草案一个月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到各部门,各部门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并负责具体执行。

1-3部门预算改革取得新进展

1-3-1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各部门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水平不得高于2013年支出控制数。2014年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或调增)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1-3-2从严管理楼堂馆所修建资金。严禁编列新建(包括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经费;在建项目严格执行投资概算,超概算部分财政不负担经费;维修改造项目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同一项目维修至少应间隔5年以上;无办公用房或清理后办公用房不足的,优先通过市直机关腾退的办公用房调剂解决,确需租用临时办公用房要严格履行先报批再租用,未经批准不安排经费。

1-3-3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部门不得编制节庆、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费预算;涉及行政奖励的,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实行先报批再列入预算;严格履行会议审批手续,加强支出管理,严禁将接待经费改列为会议费;控制一般性宣传经费,今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新闻媒体上的宣传经费,由部门预算规模内资金统筹解决,市财政不另外安排;部门内部培训经费原则上由单位职工教育经费解决,除垂直管理部门外,部门系统培训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市级部门对乡镇业务人员培训经费由部门预算规模内资金和收取费用统筹解决。

1-3-4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公共财政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协调和有机衔接,加大政府统筹调控能力。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重点督促部门将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支全部纳入预算。

1-3-5清理整合项目支出。根据国家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要求,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已实现目标或已到期项目,以及支持方向与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相偏离的项目;整合现有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由部门统筹使用,满足工作需要;专项资金支出要体现部门职能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清理整合,解决项目分散、资金规模小、部门内切块管理等问题。

1-3-6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各部门要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列入部门预算,尤其要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非财政性资金足额编入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支出,缩小部门预决算差距。

1-3-7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年底结余结转资金审核和定期清理机制,部门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结转资金明确支出时限,难以按时支出的调整用于亟需项目,无法或不需支出的及时收回,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的前提下,清理压缩单位原有账户结余资金,将部门事业发展支出、预算安排与消化原有账户资金相结合,确保原有账户结余资金大幅度压减,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1-3-8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项目支出前期评审和规划论证,推动滚动预算管理,探索构建中长期预算管理机制,跨年度项目按照实施进度分年安排。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内容,年初部门安排项目支出90%以上要明确到项目和执行单位。加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编制管理,减少执行中二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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